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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前后全国空气质量普遍将达标
发布日期:2015-06-2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鹏翔  浏览次数:241

       近日,北京灰霾防治合作交流协会正式成立,成为我国首个以推动灰霾防治合作为业务范畴的社会团体,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当选为理事长。

       郝吉明表示,“大气十条”出台以来,我国灰霾治理效果凸显,2014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空气污染浓度比2013年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监测的74个城市中有8个空气质量达到标准,特别是深圳这样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达标成为空气质量进展的重要标志。

       然而,为何公众的实际感觉并非如此?郝吉明认为,重污染的治理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当制定空气质量改善的分阶段目标,而真正在全国实现普遍空气质量达标将在2030年前后。

       郝吉明认为,要想实现空气质量的改善,首当其冲地要大幅度削减污染排放,而且重点地区的削减幅度任务更艰巨。一方面,需要强化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 控制污染源直接排放的颗粒物、控制二氧化硫以及控制以农业为主的氨排放;另一方面,要采取区域协作的方式,如建立京津冀、长三角的协同机制。

       削减污染排放只是第一步。郝吉明表示,更为关键的,一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新兴产业链的发展;二是加快清洁能源的利用,推进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 革命,如实施清洁、高效集中和可持续的战略利用煤炭资源;三是全方位推动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科技创新,建立协同创新的技术链,通过基础研究来提升科学认知 能力,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源头减排的能力。同时,长远看来,新《环保法》中将“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转变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 护相协调”,才是其真正的“最严格”之处。

       郝吉明称:“PM2.5是小颗粒,却体现大责任,体现的是社会责任。同时,小颗粒带来的是大挑战,因为它来源广、成因复杂、任务重。另外小颗粒考验 大智慧,因为PM2.5不仅仅是环境问题,还牵涉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改善空气质量是持续不断的过程,任重道远,是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责任,需要区域 合作、共同应对。想看真正的蓝天,需要坚定也需要耐心,要真正做到同呼吸共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