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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采购违法违规煤炭将扣减发电量计划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中电新闻网  作者:王怡然  浏览次数:627
        6月3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发改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发布了《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 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推进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加大对电力等行业在煤炭合同签订、运输、使用及发电量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 度。

  通知指出,要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加大对电煤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的核查力度。对通知下发后仍然采购使用违 法违规煤矿煤炭的发电企业,相应扣减当年发电量计划。2015年按使用违法违规煤矿煤炭数量对应的发电量1.2倍扣减计划;2016年起,按使用违法违规 煤矿煤炭量的1.5倍折算。随时间推移,加大扣减力度。

  为了鼓励发电企业与合法合规生产的煤炭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合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通知要求推进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企业与合法合规生产煤炭企业签订的量价齐全中长期合同,各地经济运行部门在差别电量计划安排上给予倾斜。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电力等行业在煤炭合同签订、运输、使用及发电量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煤炭产运需企业,将纳入信用体系进行失信惩戒。

  煤炭产能过剩、违法违规生产是煤炭行业的特点,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将加剧煤炭市场供大于求。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国家发改委为了助煤炭行业脱 困,对违法违规煤炭加大治理力度,不仅在3月份约谈了17家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产煤省份有关部门和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法定代表人,随后又发布了《关于开展煤 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煤矿都要纳入核查范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违规建设、超公告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的生产矿井,相关部门 将从严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