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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今年1-10月京津冀PM2.5浓度下降24.2%
发布日期:2015-12-28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赵恩泽  浏览次数:210

12月24日电 记者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今年1—10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4.2%、13.8%、12.8%。

数据来自“环保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5年1—10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28个可比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7%。

报告称, 2015年1—6月,全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11.7%、6.6%、10.7%、16.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1387家电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限期治理工程进展顺利,90%的工程项目已建成投运。

“2016年1月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报告显示,2017年1月起,全国将提前1年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7月起和2018年1月起,全国分别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

报告提及,环境保护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柴油车环保打假专项行动,对13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京津冀及周边7个省份成立区域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对市场销售车辆进行抽样检查,打击柴油车造假行为。

报告称,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已有26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2014—2015年采暖期,京津冀地区预警发布率和准确率较上个采暖期分别提高28%和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表示,今年入冬以来,京津冀、东北、华东等地又连续出现大面积、高强度雾霾天气,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研究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措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