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下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发布日期:2016-01-08 来源:新华社 作者:连振祥 浏览次数:206
从1月起,甘肃省开始下调省内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分别下调2.72分/千瓦时和1.39分/千瓦时。
据了解,在原上网电价基础上降低2.72分/千瓦时后,甘肃省内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为0.2978元/千瓦时(含税)。甘肃省发改委介绍,下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将主要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与此同时,甘肃省适当调整销售电价,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和汶川地震重灾县(区)非居民照明、商业、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统一降低1.39分/千瓦时。
另外,甘肃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省内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提高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1.9分钱。
据了解,2015年以来,甘肃全社会用电量持续下降,自2015年9月份以来连续四个月“负增长”,且降幅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