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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新政重罚监测数据造假
发布日期:2016-01-08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蒋梦惟  浏览次数:204
        环保部发布消息称,该部门已于近日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确定从今年起实施该政策。据悉,《办法》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涉及目标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考核结果降低等级或者确定为不合格;涉及县域生态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建议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减少或者取消当年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

去年底,环保部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其中,甘肃中粮可口可乐有限公司也被查出擅自更改COD自动监测设施,将自动监测仪器的采样管抽出,放入现场的一个三角瓶内采集固定水样。经现场监测,三角瓶内污水COD值为12.87mg/L,现场采集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样测定COD值为217mg/L,两项数值相差约16倍,实际数值超过该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属于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为了将监测数据造假这个环保监管硬骨头啃下,《办法》从源头上明确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22种情形,主要包括: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等。

曾有多位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及各地对于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的处罚力度过低,无法对企业形成震慑作用,以及地方部门无法100%落实监管措施等也是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据此,《办法》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涉及目标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考核结果降低等级或者确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涉及县域生态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建议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减少或者取消当年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排名的,分别以当日或当月监测数据的历史最高浓度值计算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