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资讯
节能低碳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节能低碳
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速 —长安汽车两款车型因排放不达标被罚款378万元
发布日期:2016-01-2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曹红艳  浏览次数:221

北京1月19日讯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今天表示,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发展。

近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了2014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国连续6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年报同时公布了2014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33倍,达到24577.2万辆。汪键说,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了群众健康。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削减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万吨,颗粒物(PM)57.4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8.4万吨,一氧化碳(CO)3433.7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汪键说,按排放标准分类,还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车占汽车保有量的3.8%,其排放的4种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30.0%以上;而75.2%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污染物排放量还不到排放总量的40.0%。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

2014年以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纷纷制定了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减排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强化协调配合,从新车环境准入、在用车环保管理、“黄标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2015年,北京561万辆机动车年排放污染物70万吨,较2013年减少污染物排放20万吨。机动车增长26万辆,污染物却减少了20万吨,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年北京一方面不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另一方面不断淘汰高排放老旧车。

北京市环保局还披露,长安汽车在京销售的两款车型因排放不达标近日被处罚:没收两款车的销售收入1260.5万元,并另处罚款378万元。据记者了解,这是首个因排放不达标而在北京受罚的乘用车企业,北京要求乘用车排放要达到国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