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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部署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6-01-26  来源:能源局  浏览次数:200

  1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燃煤发电清洁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实施创造安全条件。
 
                会议通报了2015年煤电环保改造和建设项目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听取了参会单位关于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工作安排的汇报,研究分析了当前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就2016年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15年全国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项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9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数占全年电力行业人身伤亡事故的25%,死亡人数占28%。会议分析认为,近两年来,煤电环保改造和建设项目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煤电环保改造工期紧张,作业环境复杂,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多,以及施工队伍力量不足、良莠不齐等。
 
                会议强调,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国务院关于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发电集团公司要深刻领会国务院这一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单位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工作,努力实现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安全保障。
 
                会议要求,2016年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管理;三是完善检查制度,加强专项治理;四是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能力;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动态监控;六是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全国电力安委会发电企业成员单位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