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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迎新政:光伏电站配置混乱或将整治
发布日期:2016-01-26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浏览次数:204

太阳能电站项目配置混乱,能源局再出新招。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指导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并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是为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之需。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其一,按照各类型光伏发电的特点和国家支持的优先程度,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其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有实力、有技术、有业绩的企业获得项目资源,促进我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光伏电站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竞争方式配置。其三,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的各项要求。其四,加强项目开发的监督管理。

电站项目配置混乱

中研普华研究员谭小龙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对光伏发电的研究和开发起步较晚,1980年以后,政府才对其加大支持力度,2002年政府启动了“光明工程”,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2002-2010年是我国光伏发电发展的爆发时期,9年时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MW,增长了23.6倍,但是从2011年开始我国光伏发电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直到2015年结束都仍旧处于低迷期。

能源局指出,部分地区出现了光伏电站项目配置混乱等问题,这影响了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太阳能产业升级,现针对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和项目分配方式,提出指导意见。

“国家对于光伏发电的态度上,每年继续保持光伏基地建设指标的下放,特别是先进光伏发电基地的建设指标,完全体现出国家发展光伏发电和先进光伏发电技术的坚决态度。”谭小龙表示,其次,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做出了很多的规范,这点是很好的,可以让民间资本在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过程中更加公平和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监管层发布的《意见》意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政策细则来看,主要鼓励分布式以及自发自用式的发电项目,严格控制电站项目,设立较高的审批门槛,从而引导光伏发电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

还需多种措施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文件可以解决当下光伏发电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但是无法解决光伏发电行业的根本问题。

优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罗钊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的主要问题是能源消纳不及时而导致的弃光(风)弃电,未来主要将通过分布式发电的自发自用、大力发展储能技术等方式来实现削峰错谷,实现能源利用最大化和能源供应的稳定。

谭小龙则认为,目前光伏发电主要面对的有四大问题:一是光伏发电入网电价没有统一标准;二是原材料和销售市场90%都在海外;三是建设成本高、利润微薄、投资回收周期过长;四是融资难度太大。

“对于光伏发电入网电价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国家并不需要标准入网电价,因为地区不同,光照和环境存在差异,光伏发电的成本是存在差距的,光伏发电的入网电价因地制宜更加适合,但是国家应该制定一个电价的制定方法,既要保证企业盈利,还要兼顾市场需求。”谭小龙说。

而对于原材料和市场的问题,这种“两头在外”的格局,谭小龙认为,究其根本还是在于国内光伏产业上下游发展的落后,我国应该重视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不仅重视光伏产业本身,更要加大上游原材料核心技术和下游需求市场的发展。

“我国光伏产业面对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合理的利益”。谭小龙还表示,对于投资者的热情打击是极为严重的,对于这点需要加大国家资金扶持力度,加大电价补贴,解决“两头在外”的情况,改善成本过高的情况。第四则需要国家明确对于光伏发电的支持态度,政府加入担保,鼓励银行给予光伏发电行业放出贷款。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发达国家对于新能源的管理,其实对于我国还是有着一定的借鉴经验的,例如德国、日本及美国。

据了解,在全球,德国是最为重视新能源发电的国家之一,到2015年德国消费的电量有78%来自于新能源发电,德国新能源发电从企业层次就非常重视,市场自发的发展管理新能源发电;而日本由于能源缺乏很早就重视光伏发电,从1999年就提出了“面对2030年的光伏路线图”,重视规划是日本发展新能源发电的关键;美国也是全球新能源发电的大国,美国对于新能源发电首先重视规划,其次重视研发,每年都有大量资金投入到新能源发电的技术研发中。

“这三个国家对于我国新能源发电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借鉴经验,首先从德国方面可以看出,单纯政府支持没有市场配合新能源发电是很难发展的;其次从日本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规划的重要性;最后美国让我们了解核心技术是行业核心竞争力。”谭小龙对记者说。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国外发达国家主要是采用颁布新能源和节能增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和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同时在市场层面,通过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以及消费者补贴的方式来推动新能源的普及。

罗钊对记者说,我国目前主要是通过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及补贴来引导市场,未来也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推动。

新能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谭小龙认为,随着经济发展,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竞争和争取的重要战略资源,能源安全更是关系国家安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经深刻认识到能源的重要性,同时认识到新能源在能源体系中的替代趋势,而我国显然要落后一步,但是当下我国也已经明确了新能源的重要性,开始在新能源发展上大力支持。

“未来的主要趋势体系在政策以及市场上:一是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二是新能源市场化进程加速;三是技术研发将会成为未来行业竞争的核心;四是新能源多元化发展,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同步发展。”谭小龙表示。

罗钊则认为,随着新能源投资和发电成本的不断下降,将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到该领域,用电端的接受程度也会越来越高,光伏产业已经进入落地的高速发展通道。

“但由于新能源本身发电不稳定的特性,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仍然将是以分布式自发自用为主要应用和推广模式,大型的电站项目将主要以具备极好光照和气候环境的地区为主。此外,储能技术和行业也将随着新能源的发展而不断壮大,从而解决新能源发电的削峰错谷问题,加速能源的发展。”罗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