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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环保硬约束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新华社    作者:赵超  浏览次数:203

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1个月内中央接连召开两次会议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部署。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完成,这项国家战略即将进入全面系统推进的发展新阶段。

两次会议,共同的主题词是生态环境。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1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明确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具有现实针对性。我国40%的可利用淡水资源在长江流域,是4亿人的饮用水来源;流域内渔业资源丰富,淡水渔业产量约占全国60%;湿地面积1154万公顷,越过全国湿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分布着多种珍稀野生动植物,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地区。

但近年来,长江生态系统警钟不时敲响,水质不断恶化,沿线水污染事件多发,威胁用水安全;白鳍豚、白鲟多年不见踪迹,长江江豚仅余千头,顶级物种纷纷告急。

长江经济带不仅是潜力巨大的经济发展带,更是关系子孙祸福的生态屏障带,在发展中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已刻不容缓。“要开展全流域水环境和江河湖综合治理,科学有序开发岸线资源,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说。

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建立起硬约束。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日前表示,要编制实施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做到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

产业发展不能与生态环境相矛盾、相对立。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提出,产业发展要体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必须科学规划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坚决杜绝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落户。要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控制入江排污控制量,加快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维护长江物种多样性。”中国工程院院士、河海大学教授王超说。

长江经济带能否成为绿色生态走廊,关键在于沿江各省市的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要求,推进要有力,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体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