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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确定“十三五”环保目标 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是重点
发布日期:2016-03-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杨涛  浏览次数:2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环保重点工作,提出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及奎—独—乌等重点区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

“十三五”期间,新疆环保工作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全区各类水体和城镇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土壤环境保持良好,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后5年新疆环保工作将在6个方面下功夫: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维护生态系统环境功能;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新疆环保工作将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及主要生态系统环境功能维护为重点,开展重点防控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现有重污染工业企业进行排放限值达标治理或实施转产搬迁;建立完善各类各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定期评估制度和管理平台,依法制定逐个辖区、逐一水源地的清理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确保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