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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军:建立严格火电规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中电新闻网    作者:冯义军  浏览次数:229

设立装机总量预警机制,指导各地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电源规划建设工作。

中国电力报:您如何判断“十三五”期间我国火电行业的发展形势?

刘定军:“十三五”期间,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过剩将更为突出。一方面,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总体将呈现稳中缓降态势,总体判断用电需求仍较低迷,电力消费仍将保持低速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电力项目核准权限的下放,各地核准开工步伐加快,按照国家及地方“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新增装机将不断投产,非化石能源比重将进一步提高,火电利用小时将再创新低。湖南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全省火电机组的利用小时将直降到2000小时以下。

中国电力报:按照您的这种预期分析,您认为有关部门和火电企业应如何应对这些局面?

刘定军:尽管火电企业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但从装机占比、机组出力、负荷调节等特性以及电价经济性等方面综合评价,火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基础性地位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要破解火电发展困局,必须把行业发展主要依靠外延式扩张转变为主要依靠创新和深化改革来推动。

有关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火电规模管理制度,设立装机总量预警机制,指导各地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电源规划建设工作,促进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结合当前及“十三五”期间电力消费增速向下换挡的实际,科学确定、严格控制电源新开工规模,集中消化好现有过剩产能,提升行业资产利用效率。既要严格控制煤电开工规模,也要适当控制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开发节奏,以避免过快发展造成发电能力过剩加剧、行业资产利用效率下降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上调压力加剧。

建立高峰辅助服务电价机制,提高调峰电源比重。在严格控制电源开工规模前提下,将部分有条件的煤电机组(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改造为调峰机组,并建立相应调峰辅助服务电价机制,提高调峰电源比重,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峰能力,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能力的同时,提升高参数、大容量、节能环保煤电机组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全行业乃至全社会资产利用效率和效益。

中国电力报:近年来,随着电源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而这些电能的保障性全额消纳,需要大量辅助服务支撑。对于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您有哪些建议?

刘定军:构建辅助服务市场是当前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迫切需要,是改革现行电价机制、对应补偿发电成本的迫切需要,是调动发电企业特别是火电企业提高辅助服务能力和积极参与辅助服务的迫切需要,是发展新能源的迫切需要。

我们应加快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在充分调查将上网标杆电价分解为电量电价和辅助服务电价两部分(主要指火电),建立专项资金来源,用市场机制实现辅助服务补偿,从而体现辅助服务的价值,促进发电企业提升辅助服务能力和积极参与辅助服务,进而实现充分挖掘利用辅助服务资源、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和促进新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