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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多部门联手抵制恶性竞争
发布日期:2016-03-18  来源:中国政协报  浏览次数:124

环保行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一道风景,但由此带来的社会资本涌入竞争加剧,进而导致恶性竞争的出现,同样阻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日前,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建议住建部、发改委、环保部齐出手,遏止环保行业恶性竞争。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遏止环保行业恶性竞争的提案》,呼吁环保企业守住底线,拒绝恶性竞争;并建议地方政府理性招标及加强监管。

据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调查发现,一方面,受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影响,地方立项环保项目有所放缓,同时环保企业增多也导致供需失衡;另一方面,环保PPP项目因环境技术设备成熟及规模效应的扩大,欠发达地区人工等成本下降,尤其地方政府各级财政资金用于环保投资有限,后建项目成本存在降低的空间的影响,一年来,偏离项目成本价格的恶性竞标现象已经严重损害了环保行业的整体利益。

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日前举办的媒体见面会上,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建议住建部、发改委、环保部齐出手,遏止环保行业恶性竞争。

以垃圾处理领域为例,从2015年6月新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报出48元/吨开始,其后垃圾焚烧领域中标价格持续下降。8月蚌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8元/吨,10月高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5元/吨,12月浙江绍兴项目以18元/吨的报价再度刷新了行业底线。仅仅数月时间,中标最低价从48元/吨骤降至18元/吨,降幅达62%。同时,污水处理领域最低中标价也呈现断崖式跌落。

“当前,偏离项目成本价格的恶性竞标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骆建华说,环境技术及运维管理技术未有跨越式突破,环保行业融资的财务成本及税费普遍增加,环境治理设施持续提标改造,综合来看,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并不具有全面降价的广泛基础。若环保行业低价抢夺市场的策略成风,一旦某些中小企业以降低环保标准要求为代价跟风降价,不仅挫伤了多数以高标准运营维护环境设施的环保企业自身的积极性和创新环境技术的内生动力,未来5-10年内环保设施成为环境污染源的风险也会增加。

据骆建华介绍,目前我国市政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浪潮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正在向不发达的内陆省份扩散,从一二线城市的前期试点探索转变为中小城市及县镇区域的广泛普及。

骆建华说,“客观来讲,财政收入较高的大中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已经饱和,小城市及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市场正在起步。而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在本地财政收入紧缩、负债高及偿债能力低的条件下,拟定PPP项目筛选企业时更倾向于将低价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而忽视项目公司的环境技术、运营维护及合理收益等长期稳定因素。”

提案中建议,地方政府应本着对当地环境质量和人居生活环境负责的原则,在环保项目招标时,商务标评标应重点审查报价有否低于成本价格等异常情况,以避免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环境治理目标,给环境设施长期稳定运营带来隐患。各级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环境PPP项目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退出机制。加强超低价中标环保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将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营成效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

此外,应明确强制和建议信息公开清单。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招标阶段应留有足够长的预告期公布招标信息;评标阶段应公开签约文件关于项目价格构成和调价机制、基本结构等关键信息;建设运营阶段应公开披露日常监管及财政补贴事项,以杜绝暗箱操作的空间。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应定期抽检低价中标项目的环保达标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