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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电站成“阳光财富”
发布日期:2016-04-14  来源:福建日报  浏览次数:199

近日,连城县出台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补贴政策,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贫困户,县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同时,按“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集体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的村,奖补村集体投入部分的10%。据悉,这是我省首个出台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政策的县。

由于光伏发电项目需一次性投入,且目前全省乃至全国尚无一家金融机构提供专门针对光伏电站建设的贷款,因此,资金问题成了困扰光伏扶贫项目发展的最大问题。今年初以来,连城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按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由选择、自由组合的原则,重点扶持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近日连城又出台补贴政策,进一步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开展。

“光伏扶贫电站成为了我们村‘阳光财富’的源泉。”在连城首座村级光伏扶贫发电站、位于塘前乡上琴村幸福院的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现场,村主任叶先福说,上琴是省级重点扶贫村,有贫困户41户、贫困人口94人。今年2月,采取村、户抱团脱贫模式,由村集体和贫困户共同出资建设光伏电站。其中,集体投入27.5万元,建成后可获奖补2万多元;参与项目的10户贫困户每户投入获得的补助金1万元。项目共筹集资金37.5万元,利用村幸福院楼顶300平方米的平台,以低于市场价每瓦1元的价格,选装由连城当地企业自主研发生产、总装机容量50千瓦、年发电量超6万千瓦时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上琴村的光伏电站3月4日建成并网发电,运行至今30多天,遭遇20天的阴雨天气,但仍发电3500多千瓦时。正常天气情况下,电站每月发电量可达5000千瓦时,按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价,村集体每月可收入3500多元,年收益4.29万元;入股的贫困户每户每月可收入130—150元,年收益1600元以上。

连城县农业局副局长童小章说,光伏扶贫目前在技术上不存在难题,大规模推广主要是资金问题。连城县实行分类指导,采取扶贫援建、政策补助、农民自建等多种筹资模式,同时市场化运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目前,还有几个光伏扶贫项目正在筹划、推进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