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严控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6-04-15 来源:山西日报(太原) 浏览次数:208
郑州市4月初公布《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提出今年郑州市PM10、PM2.5年均浓度将分别控制在150微克/立方米和79微克/立方米以下。
4月1日起,郑州市每月对所辖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在年考核中,对于PM10年均浓度值、PM2.5年均浓度值比市定目标值每降低1微克/立方米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给予50万元财政奖励;对于PM2.5年均浓度值、PM2.5年均浓度值比市定目标值每升高1微克/立方米的县(市)区、管委会,将实施财政扣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