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记者针对公众关心的部分话题,采访了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
【核电:规范监管 确保安全】
提到核电,你一定不会陌生。从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到福岛核电站,自人类进入和平利用核能时代以来,核电厂安全性一直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据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介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现有运行核电机组30台、在建核电机组24台,另有2台机组已颁发建造许可证。
据了解,我国运行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其以上的运行事件,四分之三的运行指标处于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世界排名前四分之一。
--核电究竟安不安全?专家表示,与现有各种能源相比而言,核电也是相对安全的。目前世界上发展核电的国家都制定了各自的安全标准,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等阶段都有所规范。
国家核安全局对全国核电厂开展独立、统一的核安全监管,多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设施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处于正常范围。
2015年,我国运行机组状态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全年共发生46起运行事件,均为国际核事件分级0级。在建机组质量整体受控,全年发生13起建造事件。国家核安全局年内共颁发了8台机组建造许可证、6台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和2台机组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身边核电厂的排放物有哪些?都是如何处置的?
核电厂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气和废液,这些“三废”物质的处置是制约核电发展的关键之一。汤搏说,核电厂的排放绝大部分为中低放射性废物。据了解,这类废物放射性水平低,所含主要核素半衰期一般小于30年,多采用近地表处置,采用天然屏障和工程屏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隔离。
【核技术:每个放射源都有“身份证”】
随着科技发展,核技术的应用更加广泛。核技术应用所利用的射线,主要来自放射源或辐射发生器。
国家核安全局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康玉峰介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共6万余家。其中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1万余家,在用放射源12万枚;只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5万余家,共有各类射线装置13万台。
--放射源的具体应用有哪些?
康玉峰说,目前我国60%的放射源应用在医疗领域。X射线、CT机等是人们熟知的射线医学成像设备,伽玛刀的“刀”其实也是放射性治疗设备,利用射线束准确定位控制或杀死癌细胞……
除医学外,辐照加工也是常见的放射源利用。中药材、食品、医疗用品都可以使用辐照灭菌,辐射穿透力强、杀菌均匀彻底、速度快,很适合大规模加工。康玉峰介绍,核技术在勘探、考古、农业等领域也都有很好的应用。
--提到辐射,公众最关心的还是会不会对健康有危害?
流行病统计学研究证明,少量辐射照射不会影响人体健康,较大剂量才会造成危害。所以,康玉峰表示,放射源的管理是辐射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我国对放射源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建立了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康玉峰说。我国给每枚放射源设置了一个“身份证”,包含12位唯一编码和其他重要信息。从生产、销售、使用、退役到处置回收各个环节,放射源要将这张“身份证随身携带”。
到2015年底,我国省、区、市放射性废物库已收贮废旧放射源3万余枚,已转运或收贮至国家放射源集中暂存库的废旧放射源共近10万枚。康玉峰说,相关部门将根据主要核素半衰期决定这些放射源的不同处置方式。
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五年将实施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同时推动重点单位早期核设施退役,加快历史遗留中低放核废物处理处置,开工建设5座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和高放废物地下处置实验室。
目前,包括《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在内的法规标准体系的建立,为我国辐射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法律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