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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控燃煤污染 多家违法企业被按日计罚
发布日期:2016-05-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孙仁斌  浏览次数:197
        近年来,环保一直备受各省市关注,尤其体现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燃煤污染一直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为加强燃煤锅炉管控,2016年初至今,辽宁省环保部门开展了供暖行业、工业企业、服务行业燃煤锅炉专项执法检查,多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按日计罚总计达1370万元。

据了解,2016年初以来,辽宁省环境执法人员累计检查燃煤锅炉共2535台,其中工业燃煤锅炉803台、供暖燃煤锅炉1359台、服务业燃煤锅炉373台。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48个,立案查处217件,下达罚款1500余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总额1370万元。

其中,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分公司因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被大连市环保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80万元;抚顺长顺电力有限公司因多种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抚顺市环保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30万元;鞍山江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因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鞍山市环保局移交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在专项执法检查中,辽宁各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污染源“一企一档”信息资料,对燃煤锅炉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方式、排放情况等建档归类。各市政府在此基础上按照“分批分类、一炉一策”原则,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制定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计划。截至目前,辽宁省共有4000余台燃煤锅炉被列入淘汰名单, 并限定今年10月底为淘汰的最后期限。

近期,辽宁省环保厅组织制定并下发了《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计划》。据统计,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共涉及辽宁省13个市24座电厂的67个机组。计划到2020年,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都要力争实现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