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资讯
节能低碳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节能低碳
常纪文: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成绩与问题并存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听雨  浏览次数:188

5月26日,新华网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水务高峰论坛”在北京五洲皇冠国际酒店成功举办。论坛以“政企合力‘治水’共赢‘十三五’”为主题,来自政府、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代表齐聚一堂,共同为我国水务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论坛做主题演讲时,对我国水环境保护与排污权交易的推广工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排污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常纪文介绍了目前排污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的进展,2008年以来,环保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相续批准了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陕西等11个省份以及青岛市开展试点工作,广东、辽宁、四川、福建、宁夏、新疆等地自行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在制度建设、平台搭建、技术攻关、政策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实践,试点工作由浅到深、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他介绍,具体来看,首先,在政策文件制定上,天津市出台了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指标核定方案2份文件。浙江省、湖北省、重庆市出台的文件非常多主要是大气、水污染物方面。

其次,在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方面,天津在钢铁、火电、纺织、造纸等6个行业,79家国控重点源开展试点。陕西在财政部、环保部批复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上,进行6项污染物的交易,每个地方结合自己的经验搞排污权有偿出让和排污权的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是不一样的。江苏是COD1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的污水处理厂都要接受排污权交易。各个省进展不是很平衡。

第三,在能力建设方面,为配合排污权交易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各省马上要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权的确权工作各个地方都在开展。天津市成立了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河北省建立了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山西省设立了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等等,基本上都是正处级。

此外,在政策创新方面,大部分各试点省份开展了有效尝试,形成了各省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推动污染物削减与环境质量改善,比方说山西省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开展了排污权抵押贷款政策。浙江省创新建立排污权基本账户制度,创新构建刷卡排污总量管理体系,创新推行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机制。

常纪文称,排污权交易地方试点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2007年财政部、环保部共同批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来,国家层面改革方案和制度构建积极推进,破局工作进展顺利。省市层面试点结合各地实践稳妥推进。各地拓宽生态环保资金筹集渠道,集中财力,解决区域性和流域性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国家和地方相关制度和政策不断创新,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发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作用,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生态。市场交易与环境监管相结合,推动了区域和流域污染减排,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调动各方参与环境共治的积极性。

不过他同时指出,水环境保护与排污权交易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首先,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边界、条件不清晰。对哪些污染物可以交易,各地方不一样,最多是钢铁、火电、纺织多一些,其它行业少一些。价格交易尺度不同,各省的经济条件不同,差异性太大。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介质与条件不明确。

其次,理论研究支撑不足,各地初始排污权分配和出让定价方法差异大。排污权的权利属性不明确。排污权”的概念未获得法律授权。交易与环境质量的关系未理顺,排污权交易本身并不能直接改善环境质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如何对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如何对接,都需要考虑。此外,制度实施实效区域差异大。

常纪文表示,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两极化趋势明显;二是排污权交易在试点省份并不活跃,部分企业参与积极性调动不足,这说明排污权交易体制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工作仍需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