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北方四个重点领域推进电能替代
发布日期:2016-05-30 来源:东方网 浏览次数:192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在北方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4个重点域推进电能替代。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大量散烧煤、燃油消费是造成严重雾霾的主要因素之一。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意义重大。电能替代的电量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部分超低排放煤电机组。
意见提出4个电能替代重点领域:一是北方居民采暖领域,主要针对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区、郊区、农村等还大量使用散烧煤进行采暖的区域,使用蓄热式电锅炉、蓄热式电暖器、电热膜等多种电采暖设施替代分散燃煤设施。二是生产制造领域,在工农业生产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灌溉等。三是交通运输领域,主要针对各类车辆、靠港船舶、机场桥载设备等,使用电能替代燃油。四是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主要是满足电力系统运行本身的需要,如储能设备可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上述4个领域的电能替代,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约1.3亿吨标煤,带动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约1.9%,带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约1.5%,促进电能消费比重达到约27%。预计可新增电量消费约4500亿千瓦时,减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约30万吨、210万吨、7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