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资讯
新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新能源
叫停新项目 江西给光伏产业“祛虚火”
发布日期:2016-06-15  来源:江西日报  浏览次数:193

今年以来,我省光伏产业及光伏应用快速发展,并呈现出过热趋势,已备案项目容量远远超过国家可能安排给我省的容量。6月14日,记者了解到,为了给这股“光伏热”降温,省能源局研究拟定了《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控制光伏建设规模,并建议暂停备案新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意见》表示,目前我国对“十三五”光伏建设规模采用了总量控制管理,我省规划安排“十三五”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约3000兆瓦,平均每年的建设计划约600兆瓦。然而,我省相当一部分地区提出的光伏发展目标过大,一个县的规模就接近或超过全省规划目标,既没有现实可行性,也容易导致企业误判形势,产生较大投资风险。

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尽管光伏制造产业正在逐渐复苏,但当前光伏发电还存在技术不成熟、经济性不佳、负荷适应性较差等突出性问题,建设规模过大将增加国家补贴压力和电网调峰压力,从而推高供应成本。因此,平衡好长远发展和近期目标,控制好光伏发电总建设规模是今后一段时期光伏发电行业管理的重要任务。否则有可能造成大量备案项目无法开工建设,企业投入的前期费用难以收回。

在光伏发电项目方面,近两年我省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容量超过了未来五年规划容量的数倍,超出的项目将无法得到政府补贴。因此,省能源局建议,从今年6月1日起,各地暂停备案新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待全省光伏发电指标的供需失衡状态得到有效改善后再恢复备案工作。

此外,各地在编制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时,要同步开展光伏发电消纳方案研究,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强光伏发电与电网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避免出现弃光限电现象。国网江西电力公司要简化光伏发电企业自建送出线路工程的审批手续,有效缩短前期工作周期,推动送出线路工程与电站本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最后,《意见》在肯定光伏扶贫工作重要性的同时,也提出要合理确定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规模。光伏扶贫要充分体现公益性特征,以户用电站和村级小电站为主要建设形式,户均容量不超过5个千瓦,不支持商业电站救助贫困户的开发模式。同时,各地要合理确定纳入光伏扶贫范围贫困人口总量、占比,充分考虑本地电网的消纳能力和国家可能安排的容量,实事求是地确定建设规模,分年度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