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云南、贵州和安徽三地输配电价,不少同行开始比对分析、评头论足。应该说,这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但是,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在此呼吁一下,输配电价这么核心的东西,别看来看去的了,国家核定公布了,就赶紧“用起来”吧。
核定输配电价是才是电改的头号任务
回到国家文件,看看9号文。9号文提出的7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中,第一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就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第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就是: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熟悉政府公文套路的,一定知道其中的分量,先说哪个再说哪个绝对是有讲究的。放在最前面的,要么是前置条件,要么是最重要的。现在社会更加关注售电侧改革、关注交易中心,无非是因为这些是新生事物,离企业更近一些。不代表售电侧改革和组建交易中心比核定输配电价重要。
输配电价改革也配得上电改的“头号任务”。作为承“发”启“供”的输配电价,连接的是发电企业和用户。有了输配电价,才可以考虑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实现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没有输配电价,市场交易只能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上玩中国特色的“价差传导”,形成一个政府定价为皮、市场竞价为毛的奇葩组合。
输配电价看起来眼花缭乱 用起来手忙脚乱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文件,3省输配电价确有不少差异。这些差异可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对原有电价体系的适应和匹配。实际上,输配电价核定的是电网企业的总准许收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计算总体输配电价。至于公布的各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只是总体输配电价的一种分解,电网企业能否通过公布的输配电价收回核定的准许收入,还有一定的未知数。因此,另外设置了平衡账户和调整机制。核定输配电价有成本监审、电量预测、电价分摊等几步关键的工作,每一步都非常专业,行外人是看不太明白的。
看不懂不代表不会用啊。遗憾的是,输配电价真的没用起来,各地也没做好用的准备。因此猜想,国家发改委才发文要求: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本文件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看看国家能源局发的监管报告中描述存在的问题:
专栏14:部分省份在电力直接交易中未执行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
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先后核定了福建、甘肃、安徽、浙江、江苏、重庆、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河南等省份的用户直接交易输配电价。但云南、湖南、甘肃等省份在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中未执行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河南省在部分电力直接交易中有选择的未执行国家核定输配电价。
当然没有执行输配电价也有原因的,比如重庆核定的输配电价是多年以前的,不能反映电网当前的成本。现在国家公布了最新的输配电价,各改革试点省份有考虑应用在实际交易中吗?未必。
输配电价用得好既能解决电力行业产能过剩 又能给工商业减负
电力行业已经产能过剩这个不用证明了。但是如何淘汰落后产能呢?大部分观点都会提到要市场化,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就要用好输配电价。当前发电侧降价空间还非常充足,有的中型的发电公司一家的利润就上百亿,比第二大电网公司的利润还多。目前,燃煤发电的边际成本在0.2元左右,水电的边际成本更是接近于零,建立了竞争充分的市场,自然会完成去产能,用户的用电成本也降低了,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