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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超四分之一电力源自清洁能源
发布日期:2016-08-05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吴仁坚 张帆  浏览次数:193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8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经信委、环保厅、电力行业协会发布2015年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环保白皮书。据悉,目前我省超过四分之一的电力供应源于水、核、风及太阳能等低排放、低污染的清洁能源。

       “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力装机净增2430万千瓦,增长42.42%。其中,气电、核电、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明显快于煤电等常规能源。2015年,浙江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项目3256个,年底装机容量164万千瓦,同比增长228%。浙江电网消纳清洁能源102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8.7%。

       我省通过大力推广环保新技术推进发电机组清洁化。“十二五”期间,浙江火电机组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强度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55.56%、52.36%和64.71%。到2015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35台2377万千瓦大型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建设与改造。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一批特高压工程,保障了溪洛渡清洁水电、皖电东送基地送电,减少了省内发电煤炭消耗和污染物排放。2015年,浙江电网经特高压线路受电458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省内发电用煤1365万吨标煤。

       我省还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在机场、港口、工业制造等20多类重点领域推广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分散小锅炉煤改电等示范项目,减少石化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2015年,全省完成电能替代项目1686个,新增替代电量4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消耗162万吨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