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8月3日电 记者3日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工作以来,截至8月1日,共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85件。目前,从云南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8月1日18时,己办结243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
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85件中,来电举报451件,来信举报34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办理。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州(市)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8月1日18时,己办结243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中,向昆明市转办277件、办结139件;向曲靖市转办57件、办结32件;向昭通市转办37件、办结12件;向玉溪市转办24件、办结7件;向大理州转办19件、办结10件;向楚雄州转办14件、办结5件;向保山市转办14件、办结12件;向红河州转办13件、办结5件;向普洱市转办7件、办结5件;向西双版纳州转办6件、办结6件;向文山州转办5件、办结1件;向怒江州转办4件、办结3件;向丽江市转办1件、办结0件;向临沧市转办1件、办结0件;向德宏州转办1件、办结1件;向迪庆州转办1件、办结1件;涉及多个州(市)投诉举报件4件、办结4件。
对查证属实的案件,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据初步统计,责令立即改正62家、限期整改63家、立案查处39家、立案侦查2家、限产停产4家、关停取缔15家、约谈181人。
此外,云南省、州(市)、县(区)三级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对6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