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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专项督查将启动
发布日期:2016-08-11  来源:中证网  浏览次数:131

         记者日前获悉,环保部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启动对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改造工作进展、政策落实、改造效果、信息报送等方面内容。

         据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布的《2016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2016年,包括新疆建设兵团在内的全国32个地区(港澳台除外)的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目标任务总计为25436万千瓦,节能改造目标任务总计为18940万千瓦。其中,在煤电超低排放的任务部署中,山东省任务最重(3748万千瓦),其次是河南省(3640万千瓦)和江苏省(2896万千瓦)。在节能改造的单项任务中,负担最重的是广东省,任务为3800万千瓦,江苏省以3277万千瓦紧随其后。总计来看,江苏省任务为最重,共计要完成6173万千瓦的改造。

         江苏省政府网的消息显示,至今年底,江苏省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将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80%以上的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也将达到这一标准。截至2015年末,江苏全省135台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中,已有52台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总容量达2890万千瓦。

         这份由国家能源局和环保部联合签发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有序推进本地区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机组改造后,能效水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能源局、环保部报送上季度的改造工作进展。

         去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

    为落实这个任务,去年12月11日,环保部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地方及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制定专项实施计划。

    今年初,环保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召开“加快推进全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动员大会”,部署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在动员会上,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要求,把全面加快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环保部长陈吉宁强调,各地要切实将如期完成改造任务作为完成约束性减排目标的“压舱石”,作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硬任务,毫不动摇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月6日,能源局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安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