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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功能由电量主体转向容量主体
发布日期:2016-08-16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冯义军  浏览次数:209

       近期,中央气象台持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7月25日全国超过35摄氏度面积达187万平方千米,其中超过38摄氏度面积达44万平方千米。持续高温给电力安全保供带来严峻考验。

       以江苏省为例,13个地区用电负荷均破历史纪录,7月21日全省用电负荷首创历史新高后,连续6天刷新历史峰值。7月26日12时50分,在当天采用需求侧管理实现错峰100万千瓦的情况下,全省最大调度用电负荷达到9244万千瓦,较去年峰值8480万千瓦增加764万千瓦,同比增长9%。

       为应对紧张的用电局面,江苏省全部火电机组顶峰发电 (3台机组共计104万千瓦故障临检除外),并在华东电网支持下,充分利用周边省市高峰时间差进行资源互济,实现了全省用电紧平衡。

       自2014年以来,火电发电量已经连续两年下降。2016年上半年,在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1.0%的情景下,火电发电量继续下滑3.1%,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964小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94小时,27个省份火电利用小时数同比减少。

       值得关注的是,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伴随我国用电量低速增长的现象是,电力负荷创历史新高。在今年大面积高温天气的影响下,共有华北、华东、华中(含川渝)、南方4个区域,北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蒙东、新疆、重庆、广东、广西、海南等17省市用电负荷创出历史新高。广东省更是在8月8日14时46分,用电负荷达到10007.2万千瓦,成为全国第一个负荷破亿省份。海南、浙江和北京用电负荷峰值也分别跃升13.8%、10.2%和5.66%。

       相关专家分析,火电发电量下降、利用小时数减少和多地负荷高峰时段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后火电机组全开仅能维持电力紧平衡之间看似矛盾,实际深刻反   映了当前我国火电在电力系统定位正在逐渐由电量主体向容量主体转变,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调频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

       一方面,随着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的快速增加,今年上半年,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3.4%,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4.9%,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4.4%,火电正逐步将电量空间让给非化石能源。另一方面,用电最大负荷仍在持续快速增长,导致短期内电力供需紧张,为保障经济社会活动、提升民生幸福感,在大规模储能技术应用之前,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随机性、波动性的出力特征,决定了系统中高效清洁火电作为我国电力安全保供主力的地位尚不可动摇。

       据研究,“十三五”及以后相当长时期,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将维持在4000~4500小时区间,仍在我国电力结构中占主体地位,安全保障性作用将愈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