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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腿走路”促进新疆新能源消纳
发布日期:2016-08-17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杨鲲鹏  浏览次数:167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疆弃风率达43.9%,弃光率达31.8%,分别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和15.7个百分点。

       为了破解弃光、弃风困局,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新疆出台了《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强化新能源供给管理、拓展新能源消费市场、优化电网系统调度等方面入手,破解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难题。

       发展过程“快速成长”与“消纳烦恼”相伴

       据了解,按照中央“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部署,新疆以乌鲁木齐达坂城、吐鲁番小草湖、哈密三塘湖、哈密淖毛湖等九大风区及吐鲁番、哈密、南疆四地州等光伏资源丰富的区域为依托,一手抓国家级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一手抓新能源市场消纳。

       不过,成长往往总是与烦恼相伴。最近几年来,新疆新能源虽然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消纳难的问题。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风电装机规模17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877万千瓦。然而,与新能源开发规模上升趋势正好相反,自2013年以来,全区用电量增速却平均每年下降10%。这一升一降,加之风电、光电供应具有不稳定性,导致新疆弃风弃光限电问题日益严重。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疆新能源消纳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是新疆的电力市场空间比较小,企业自备电厂比例高,

       挤占了公用电厂的市场,致使电力消纳能力受限。另外,就是由于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周期短,输变电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在同时核准的情况下,后者进度肯定跟不上前者,会制约其并网。

       “为了正确认识当前新能源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每个风光电项目,每个风区和光伏产业园区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方案。”近日,新疆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创军表示,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政策、市场、改革等多种手段,消化存量、优化增量,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扩大渠道多措并举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

       目前新疆新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怎么办?自治区发改委给出的药方是“两条腿走路”,就是既要做好本地消纳,也要大力拓展外送。

       据了解,新疆企业自建自备电厂比例较高,且绝大部分为火力发电,经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测算,如果新疆在役自备电厂参与调峰10%,将全面消纳当前弃风弃光电量。目前新疆正借电力体制改革契机,组织企业自备电厂参与调峰,以给其他电源项目释放市场空间。

       另外,新疆还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扩展新能源消纳渠道。

       据记者了解,2015年,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先后成功组织了两批交易,共有119家风电、光伏企业,5家自备企业自愿参与,全年交易电量10.24亿千瓦时,交易取得了四方共赢的效果。参与试点的风电光伏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平均提升了191.1小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与交易新能源企业的弃风弃光难题。预计今年可实现清洁能源替代自备发电电量50亿千瓦时。

       根据《意见》,新疆确保今年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5亿千瓦时,占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总量5%,支持新能源发电企业与附近工业园区、纺织园区、产业园区建立直接交易售电。此举最大的好处就是促进新能源的就近消纳。

       与此同时,建立风光水互补协调控制运行机制也是扩大新能源就近消纳的重要途径。为此,新疆将鼓励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巴州等南疆水电资源丰富区域建设水光互补示范工程。

       新疆作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扩大新能源外送通道,也是消纳新能源的重要途径。据了解,今年,哈密—郑州特高压输电工程新增新能源电量将不低于10亿千瓦时,启动风光火电打捆输送示范;加紧准东—华东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做好“疆电外送”第三条、第四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拓展援疆省市消纳新疆新能源电力空间。同时,还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远距离输电网和可靠灵活的自适应配电网,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

       很明显,实施上述措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扩大新能源的消纳渠道。

       电化新疆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表示,在电力需求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装机仍保持较快增长,新增的用电市场已无法支撑新能源等各类电源增长,是部分地区弃风弃光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根本原因。

       为此,今年3月底,新疆自治区在召开的能源工作会议上提出: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柴”“以电代气”的电化新疆工程,全面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在居民采暖、工业生产、储能等领域,推广电采暖、工业电锅炉、电蓄能调峰等电能替代措施。

       开展风电供暖,实施“以电代煤”。在去年,新疆发改委就已批复乌鲁木齐市和阿勒泰地区共计35万千瓦风电项目参与供暖。并要求“十三五”期间在乌鲁木齐市、阿勒泰等区域开发风能资源必须参与风电供暖建设。两地部分地区已在去年率先实施了风电供暖试点。

       据了解,目前新疆在电动汽车、石油勘探、机场APU等领域积极开拓“以电代油”市场。现新疆已建成充(换)电站各1座、离散式充电桩85个。其中乌鲁木齐市已初步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每日可满足133辆不同类型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电制农副产品、电冷藏库等电能替代新技术应用。主动跟踪自治区民生项目建设,积极推行电能替代,配合各地政府开展杏热烘干房、大棚蔬菜等服务“三农”项目,先后解决南疆四地州2757家杏热风烘干房生产加工用电,实现106个蔬菜大棚的电采暖用电。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通过实施电化新疆,未来新疆电力消纳市场将进一步得到扩大,弃风、弃光限电率将会降低。

       未来方向促使新能源回归理性发展

       上述措施,有的是基于长线,需长时间才能发挥作用,有的则是立马发挥功效。比如,目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国消纳市场负荷下降,即使加快外送通道建设,疆电外送也会受到一定限制,致使部分外送电源转为疆内消纳,进一步压缩新疆新能源市场消纳空间。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从长期来看,新能源要从以前重视规模扩张向规模和效益、建设和运营并重的方向来发展,而且要把发展的重心放到提质增效上、转型升级上,目前而言就是要把现有的新能源电力消纳好。同时要更加合理地把握建设节奏和时序,让规划更加科学。以此推动新能源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基于此,《意见》提出:新疆坚持需求引领供给创新,合理把控新能源项目开发节奏、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对不具备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能力的地区,不再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对弃电比超过20%的区域,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开发建设计划,今年不再新增自用风光电开发建设计划。很明显,此举旨在遏制风电、光伏的无序过快发展。

       李创军满怀信心的表示,当前弃风弃光率基本已处于高点,但随着后续各个措施的实施,弃风弃光率将逐步回落可控,届时,新能源消纳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