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日召开的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决定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启动,基本实现省级电网的全覆盖。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2014年10月在深圳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已经覆盖了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对于促进电力市场交易、约束电网企业成本、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创新电网企业监管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2015年试点的5个省级电网,通过成本监审核减了电网企业不相关资产、不合理费用达16.3%,最终用于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的金额为56亿元。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电力供求形势宽松,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难得的‘窗口机遇期’。”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把输配电价改革作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着力建机制,合理降成本,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部署,今年4月试点的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力争今年底前核定完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本轮新增加的14个省级电网,计划于2017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过程中,各省价格主管部门要克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等实际困难,紧紧围绕从严开展成本监审、科学核定输配电价、协调推进配套改革、大力推动电力直接交易等关键环节,破解制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的难题,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加快制定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加快建立输配电价监管的制度框架,把价格机制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周密设计、细致操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督促改革措施加快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改革任务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明确完成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实地成本审核,科学合理测算输配电价,按期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监管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信息,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