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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制改革引领电力行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6-09-0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 李 平  浏览次数:192

       根据中经产业景气指数报告,2016年一季度,中经产业电力行业景气指数为98.1,较2015年四季度下降0.7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3点;二季度则表现为明显上扬,中经产业电力行业指数为98.6,比一季度提高0.5点。虽然有所波动,但二季度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一季度,中经电力行业预警指数为75,较上一季度下跌8.3点,再次进入偏冷的“浅蓝灯区”;二季度,中经电力行业预警指数达到79.2,虽有所提高,但仍处于偏冷状态。

       电力消费增速有所提高,用电结构继续调整。中电联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2.7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2%,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7.7%,比去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7.7%。第二产业用电量由“降转增”,同比增长0.5%,但制造业用电量同比下降0.3%,化学原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同比下降3.3%,降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8个百分点。

       电力行业在“调结构”、“降成本”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淘汰窑型以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用电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进一步实现“奖高罚低”,同时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阶梯电价实施力度。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电力行业发展面临挑战。2016年上半年,电力行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延续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而且降幅有所扩大。虽然煤电价格继续下降,但受电力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电力行业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下降。2016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2.56万亿元,同比下降2.0%,实现利润2260.08亿元,同比下降3.7%。2016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21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其中,火电投资同比下降6.4%,水电投资同比下降17.9%,核电投资同比增长5.1%,风电投资同比下降38.4%。

       体制问题是制约电力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长期以来,我国电力行业市场体制发展缓慢,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电力价格与市场供需状况存在错位,资源不足和资源过剩现象并存,企业活力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业的转型升级。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市场体制的总体要求,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影响范围广、涉及利益主体多,电力体制改革仍存在较多困难。

       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电力行业转型升级。电力属于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行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对于提升我国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电力行业“去产能”、“调结构”压力逐渐加大。充分认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电力行业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完善电力交易平台,规范电力交易行为,突破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瓶颈,强化电力行业发展基础;积极推动电力直接交易,总结试点经验,创新电力交易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力交易中的作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健全电力行业创新机制,关注重大技术突破和重要技术进展,探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对电力行业发展的影响,探索新型电力运营模式,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