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日前发布消息称,8月以来,贵州省内火电厂电煤存量不断下降,10月9日全省火电厂存煤可用天数9.8天,进入黄色预警状态。为此,贵州省各方多措并举力争保证电煤供应。
贵州国资委发布消息称,贵州国资委监管的煤炭企业有盘江资本(含林东煤矿)、水矿集团和六枝工矿,共有矿井23对,核定生产能力约2939万吨/年,生产原煤约占全省原煤生产总量的11.7%;3户煤炭企业月提供电煤约58.2万吨,占全省电煤需求的14.8%。
为保障该省电煤供应,贵州国资委决定采取六项举措抓好监管煤炭企业电煤保障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在保电煤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成立电煤协调调度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电煤生产、供应工作;督促煤企加强内部管理,科学组织生产,最大限度释放产能,鼓励企业多出煤、出好煤,做好内部调控,提高电煤供应比例,确保关键时刻不缺煤、不断煤;建立日调度机制,每天对各监管煤炭企业原煤生产、电煤供应情况进行调度;监管煤企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将电煤供应情况企业纳入监管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不成任务将给予惩罚。
与此同时为加快推进煤电运行和电煤保供工作,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同发展,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贵州省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煤电协调调度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煤保障供应的决策部署,按照不压减西电东送电量、不限省内用电的要求,统筹协调电煤生产、电力供应相关工作;负责审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电煤保障供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梳理分析电煤保障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事项;强化电煤和电力供应日调度,定期对各地区电煤保供和各发电企业采购电煤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其他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同领域中的各种事项。
其中,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研究提出电煤保障供应奖补方案,鼓励火电发电企业多进煤、多发电。对未完成电煤保供任务的地区,以及未落实进煤任务的火电发电企业,严格兑现奖惩激励措施。
贵州省能源局督促指导正常生产煤矿有效释放产能,鼓励和引导煤矿企业多出电煤、多供电煤;对实施技改扩能项目,及时做好产能认定工作,促进煤炭产量有效提升。
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以安全保生产,以安全促产量;对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及时核发和更换安全生产许可证,争取更多有条件的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加强省内电煤运输保障和引导,开辟绿色通道,严禁区域性封关,确保省内电煤自由流通;加大对出省电煤运输超限超载执法检查力度。
贵州省政府金融办积极协调在黔金融机构,加强银企对接,优化融资服务,支持全省煤矿企业和火电发电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因资金短缺无法开工的煤矿企业尽快复工投产。
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服务和推进电煤保障供应,大力发展煤电联营,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