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供暖以来排放增加、气象条件不利、雾霾多发的严峻挑战,廊坊市精细谋划大气污染防治10项冬防措施,严防严控严治燃煤、机动车、工业企业、扬尘等污染,全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攻坚战。
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治理。着眼实现市县建成区各类煤炭和农村地区劣质煤炭“零存储、零销售、零使用”,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加强联动执法,确保市、县两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取缔,除型煤厂、集中供热站外不再存散煤。
组织开展机动车管控。持续加强外埠柴油重型卡车管控,除保障民生和物流用车外,其他各类外埠柴油重型卡车严禁入市。加强机动车常态化管理,对于各类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予以查扣,并吊销机动车检验合格证,营运车辆同时取消其营运资格。对在市区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农用柴油车,实行全面禁行。
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市所有钢铁、水泥和铸造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停限产措施,对违规生产和厂区内抑尘等环保措施实施不力的依法严厉处罚。加强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小企业、小锅炉的污染整治和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措施坚决取缔。
组织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制定城区道路和建成区外国省干道保洁专项方案,实施道路积尘负荷“以克论净”考核,开展湿扫、洒水、雾炮综合作业,常态化做到路面干净无杂物、湿润无积水。12月1日至明年3月15日,原则上全市所有在建施工项目一律停止施工。
组织开展加油站综合治理。今年年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分别完成一次全市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使用和达标情况普查,对未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或不达标的加油站,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今年年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分别完成一次全市所有油品经营单位油品质量普查,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今年年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分别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对市县城区餐饮服务场所逐一排查,凡未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不正常使用的、未能达标排放的,发现一处,关停处罚一处。未整改合格的,禁止营业。
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严格落实《廊坊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派出所、街道办、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单位、酒店等切实落实责任,实现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组织开展垃圾、落叶、秸秆禁烧。持续做好垃圾、枯枝落叶的清理、转运工作,从源头消除隐患。县、乡、村分级建立联合巡查队伍,进行不间断巡查、无缝隙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禁烧高压态势。
组织开展“月清百污”专项行动。结合污染源季节变化规律及现实情况,通过扩大污染源治理范围、提高污染源治理标准等多种形式,解决“月清百污”专项行动中存在的污染源治理反复、污染源治理不及时等现实问题。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做到每日一会商、每日一公布,并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为科学治污、准确决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