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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严控污染单双号限行至年底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  浏览次数:181

       11月26日,廊坊市政府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十条严控措施。

       12月1日至12月31日,廊坊市区每日7时至21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严禁各类柴油重卡、黄标车、农用车进入市区。全市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全市除保障居民供暖的水泥、铸造行业全部实行错峰停产。全市4家钢铁企业全部停产检修至工业锅炉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集中供热锅炉一律实行顶格处罚。没有排污许可证的涉气工业企业全部依法实施停产整治。除暂未接通燃气供暖户外,对其它所有散烧煤行为一律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散煤销售点。

       除应急抢险、抢修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等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运输车全部停运,所有裸露地面、渣堆、土堆、料堆全部苫盖。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驻县开展督导检查,每日在媒体通报检查情况。实行北中南三片日综合指数倒排名制度,依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县(市、区)委书记或者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