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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电价博弈:涨价真的不利于民?
发布日期:2015-06-11  来源:南度度节能服务网  作者:李楠  浏览次数:876
新电改框架下,电价究竟是涨还是跌?电量直接交易会不会“一放就乱”?广大用户能否分享电改的红利?尽管做出精准的电价走势判断很难,我们还是可以大胆地开开脑洞,做出一些初步地判断与预测。

跨越山重水复、冲破重重藩篱,负载着多方期待的电力体制改革终于在13年后蹒跚重启。

根据9号文精神,新一轮改革重点和路径被确立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紧随其后,一个敏感且实际的问题开始引发热议、猜测与担忧:新电改框架下,电价究竟是涨还是跌?电量直接交易会不会“一放就乱”?广大用户能否分享电改的红利?

尽管做出精准的电价走势判断很难,但根据电改方案内容、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影响电价的基本要素等,我们还是可以大胆地开开脑洞,做出一些初步地判断与预测。

三颗棋子落定,重绘电价矩阵

关于电价的一切,还是先得从改革盘子中布局价改的三颗棋子说起。

新电改方案列出七大任务,电价改革不 负众望被置于首位,主要内容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即放开发电和售电价格,输配环节电价由政府监管。按国家能源局王禹民副局长解释,其目的就是要还原 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相关举措是“三放开、一独立”: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 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方案敲定了布局价改的三颗棋子: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从 价改思路来看,并不是一味要求降低电价,而是尽可能缩减政府定价范围,提高市场定价比重,充分发气挥电价信号与杠杆作用。这不仅改变了电网企业的传统赢利 模式,使发电企业进入售电端,直接交易,市场定价,而且促进了市场主体多元化,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工商业电力用户开始拥有自主选择 权,增强市场议价能力,形成与市场要求相适应的电价机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企法部主任陈宗法表示。

改革逻辑已然清晰,还是回到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上来:新的电价矩阵之下,居民用电价格到底会不会涨?个中关联我们来带你一一厘清。

核定输配电价,为价格下调带来利好

改革的第一步棋,就是单独核定输配电价。这与电价走势有没有牵扯?

答案是肯定的。

一直以来,我国的电价核定主要是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意味着电力不具备商品属性。参与电力市场用户的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遗憾的是在过去的12年里,我国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标准及核定方法。

那么输配电价的影响力有多大呢?拿年初较早借电改“东风”的深圳来说,据深圳市经信委透露,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 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2015至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 元,比2014年下降1分多钱。这1分钱看似不起眼,然而,综合考虑未来3年深圳供电局预测的销售电量,因输配电价带来的缩减将高达24亿元之多。这无疑 将为终端电价下调带来利好。

然而,有不少业内人士坦言,深圳模式是不可复制的。原因显而易见:深圳用电客户较为简单,主要是城市用电,所以 核算电网企业的过网费也就比较简单。然而,在我国其他的用电区域用电客户往往构成较为复杂,除了城市用电之外,还有农村用电以及农业生产等多种形式的用电 方式,分别有着不同的交叉补贴,另外,输电距离长短也决定变线损大小不同,因此,用电客户越复杂,核算电网企业的过网费就越困难。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处长万劲松表示,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采取整省推进模式,各方面矛盾纷繁复杂,试点工作将会更加困难。

随着独立输配电价试点在今年的进一步扩大推广,在价格这个敏感的领域,一套成本公开透明的规则亟需建立。万劲松表示,这套规则即将出台:“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成本构成,明确各项费用按什么标准核定。现在已形成初稿,很快会征求意见。”

引入竞争机制,电价曲线或先降后升

新电改框架下,“市场化”无疑是其最深刻的烙印,这与国际上的改革经验不谋而合。

方案将其概括表述为“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具体路径就是“三放开”,换句话说,也许就在不久之后,发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可以直接达成协议进行供电交易了。

那么“三放开”后,用电价格又将如何波动呢?

“对居民用电这块影响会比较小。”厦门大学中国能源 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坦言,从目前的新电改方案看,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工商业等经营性电价就是工商业用户和 电力企业协商确定。也就是说,新方案放开的是工商业用电交易领域,该领域占到了全国用电量的八成左右。

实际上,在终端电价这一市场,分为工商业电价和居民电价两部分,前者电价贵、利润高并且占全社会用电量的八成,后者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由政府定价,依靠各种交叉补贴,电价相对便宜。

这样看来,当下的改革预期主要集中于降低工商业电价,而在居民电价部分,新电改方案已经明确将会保证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当然从长期来看,按照节能减排的大要求,居民用电价格不排除上涨的空间。

按照国际经验,引入竞争机制的改革必将促进整体电力价格水平的下降。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随着输配电价的明确和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形成,整个社会平均电价可能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后期经济回暖、电力需求增加,电价则会呈现出上升曲线。

同 时,曾鸣也提醒,不要让价改落入“双轨制”的怪圈。“比如煤炭市场,很多年搞双轨制,电煤是政府定价,其他的煤炭则是市场定价,但是长期下来双轨制有很多 弊端,慢慢就并轨了。电也一样,将来就有可能出现双轨制,有市场化的定价,还有非市场化的定价,还要做到产供销平衡,这个市场怎么运作需要考量。”

取消交叉补贴,涨价未必不利于民

而价改的更大压力还来自于城乡居民用电领域。

在欧美,工业电价低,居民电价高,因为工业用电对于电网来说相当于批发用户,居民用电对于电网来说相当于零售用户,无论从销售规模还是管理费用考 虑,批发价都不该高于零售价。而在中国,居民用电价格是大大低于工业用电价格的,这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长期用工商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的结果。

资料记载,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居民电价高于工商业电价,改革开放后,为照顾低收入居民生活,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每次调整电价时,总是保证居民电价不调或少调,这就是交叉补贴。自2008年以来,国家曾先后五次调整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三次调整销售电价,但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目前,交叉补贴问题已经成为业内公认的厘清电价成本的难点,这也是输配电价难以核定症结之一。

本轮电改关键的一步棋,就是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减小直至取消不同类用户之间电价上的交叉补贴,这样才能够形成健康的电力市场。

北京慧能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如海表示,取消交叉补贴后,居民电价势必上涨,工商业电价必然下调,但由于高额的工业电价已被记入生产成本,因此这也将带动社会整体商品物价水平相应下降,包括柴米油盐酱醋茶、住房、医疗、交通等。

“我们知道,电费在居民生活费用中比重很小。以1%的部分的涨价换来99%的部分的降价,显然中国城乡居民整体支出将大幅下降。以小博大, 何乐不为?”如海说。

目前新电改方案对交叉补贴问题并未有细节规定,只表示将逐步规范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并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

“关于普遍服务所产生的交叉补贴对于总社会福利的影响,不同方式的补贴对于市场价格扭曲程度的影响,两头放开后交叉补贴的最好实施模式及其相关建议等问题,是需要我们尽快研究和回答的问题。”曾鸣说。

 

清洁能源当道,释放电价上涨预期

有分析人士指出,本轮电改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发表,其规格之高远远超越了上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央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无疑,高层的强势推动将对我国电力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起到关键性作用,在中央调结构、转方式的大发展思路之下,我国电源结构的清洁化倾向愈见明显。

随着“绿色低碳”能源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以及新电改中有关清洁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保障,以及鼓励“优先与用户直接交易”等举措的落地,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能源的装机、电量占比将进一步快速上升。

但这些清洁能源“出身名门”,电价普遍较高。“如风电、气电、核电、太阳能每千瓦时分别比煤电高约0.19元、0.35元、0.02元、0.50元,将会结构性推动电价总体水平的上升。这一趋势已在德国等欧盟国家得到印证。”陈宗法说。

另外,电力行业近年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进军节能环保、油气管网等战略新兴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总投资还在增加,现金流短缺的矛盾仍然存在。凡此种种,都属于电价上涨的潜在因素。

综合上述初步分析与预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电价既有上涨的动因,更有下跌的机率,对冲相抵后,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我国总体电价水平将会“稳中有降”。当然,随着后期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到位,全面深化改革红利释放,电力需求恢复增加,电价长远不排除整体上行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