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落下帷幕以来,各地煤炭企业与下游用户的长协谈判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从煤价的构成因素来看,除了本身供需影响意外,运输成本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那么推动铁路局与煤炭供需双方探索签订产运需三方经济合同成为一种可能。若该项措施能够推行,将进一步增强长协合同的执行率,将煤价赶入下降通道。
近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郭玉华公开表示,在煤炭供需双方签订有量、有价、有具体发到站的真实有效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铁路部门将加强运力衔接,鼓励签订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中长期合同,铁路局将根据情况与重点厂矿企业签订运输互保协议,合理安排运力。对于同一发站、同一到站、点到点年运量在50万吨以上的稳定的中长期合同,符合条件的将推动铁路局与供需双方探索签订产运需三方经济合同,同时纳入大宗直达班列,按图组织开行,加强运力保障。对于同一发站、到达同一枢纽,单笔合同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几个企业,只要运输条件允许,铁路部门将考虑合并开行大宗直达班列。
今年是煤炭长协签订最早的一年,首批长协合同已于12月1日开始执行,首期长协价定在580元/吨(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远低于市场现货价,那么长协合同的完成情况也成了市场现货价格的风向标。若接下来的长协合同中引入铁路部门作为第三方,有效提升长协合同的执行,以提高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而在铁路运力相对宽松的背景下,与煤电企业签订协议也有利于铁路部门稳定货量。
据易煤北方港口负责人表示,近期煤炭贸易商降价甩货的情况开始增多。山西、内蒙古等产地的煤炭坑口价近一周下调了10至20元/吨不等,销售情况转差,库存开始增多。12月6日数据显示,当日秦皇岛港煤炭场存为703万吨,已连续数日超过700万吨,表明煤炭供应量正在明显增加。发改委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和约束机制来促进长协合同执行,在产能过剩背景下,平稳的煤炭价格将有助于煤企稳定营业收入,煤企对于相关措施也十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