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刺激,2016年中国GDP实现了6.7%的增速。在中国经济进入“新方位”、“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推动经济增长的传统方式已难以为继。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供给质量,调整经济结构。在居民人均收入逐渐增长、服务供给难以满足消费需求升级的背景下,居民对休闲和健康的需求日益强烈。
与此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鼓励,为旅游产业和环保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过年期间,我们曾推出过一篇文章,讨论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态势和机遇,【旅游过年,投资人看到的是什么?】今天我们来看一看环保产业的投资背景与机遇是什么?
背景分析?
(一)我国现状和客观需求成为环保产业发展的催生动力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巨大压力,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环保部的资料显示,我国78.4%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大量存在,湖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流域水体污染依然较重。全国土壤点位超标率16.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工矿废弃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因此,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是我国实现创新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为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创造了社会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出台一系列专项规划保证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这些措施正逐步影响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和格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相关产业推至大有所为的机遇窗口。
(二)环保政策为环保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在两个方面同时发力:一是更为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更为严格的环境法治建设。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近年来陆续推出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正日益成为环境治理的主线,涉及超低排放改造、中小锅炉淘汰、黑臭水体治理、污水集中处理以及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等一系列工作。通过环境硬约束淘汰落后产能,对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的限期改造以及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将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与此同时,更为严格的环保执法也将实现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的企业严肃查处。这两个方向的大力推进都为环保产业2017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时期的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在上述背景下,我们认为环保装备和第三方治理将成为环保产业发展的两大增长点。第一,在环保装备领域,更加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更为严格的环境执法将直接催生工业企业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从而催生烟气处理、脱硫脱硝、工业废水处理、土壤调理和修复等一系列技术领域的春天。第二,在环境第三方治理领域,随着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向小城镇、园区和农村地区延伸,对于环境治理服务的需求也将日益旺盛。同时,随着PPP模式的逐步推广,社会资本参与这类项目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污水处理、生态治理、新能源应用乃至其他更为专业的环境第三方治理和服务领域都将迎来机遇。
投资机遇?
(一)城乡污水处理的规模-质量“双提高”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污水处理领域,自2015年“水十条”出台后,各地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工程已逐步提上日程。据国家发改委测算,为实现到2020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能力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890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053万立方米/日。该测算显示,“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投资约5829亿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投资1192亿元,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投资395亿元。
农村污水处理也有较大的投资潜力。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普遍滞后,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22%。在“十三五”期间,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已经纳入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根据住建部的测算,要完成全国1.6亿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仅建设投资就将达到1.6万亿元。因此,农村污水处理也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脱硫脱硝市场持续扩大,设备制造和技术升级的投资前景乐观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院调研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脱硫脱硝行业规模超过900亿元,其中脱硫产业规模约187亿元,脱硝产业规模约750亿元,且随着国家大气污染法规标准越来越严格,未来5-10年将是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时期,市场容量将继续保持在10%左右的增幅,而我国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年均增速将保持在20%以上。
在巨大的环保装备市场带动下,脱硫脱硝设备和技术的升级改造业务将取得长足发展。据环保部预测,“十三五”时期,火电行业超低排放装备将进入不断淘汰更新的发展阶段,脱硫装备、脱硝催化剂、脱硫废水零排放等产业需求将迎来长足发展,催化剂需求量将出现大幅增长。与此同时,我国脱硫脱硝行业中仍然存在一些技术问题需要克服,例如烟气脱硫技术尚未完全掌握,SCR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脱硫脱硝装备市场仍存在巨大市场发展空间与相关技术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环境下,我国脱硫脱硝产业具备较好的国际先进技术引入机会和资本投资机会。
(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机遇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的背景下,推进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应用更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据此,《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并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计划》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可见,国家对以煤炭为主的传统能源的消费限制,为清洁能源和新型能源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机会。目前,风能、核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发展在我国已经形成初步规模,页岩气、煤层气等开发也在有序推进。在相关技术进一步取得突破的前提下,其大规模产业化将指日可待,在相关领域的投资也将具备广泛的前景。
(四)社会资本可运用PPP模式参与环保类项目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公布数据,PPP模式已在环境保护产业取得广泛应用。财政部数据显示,PPP模式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湿地公园等众多领域均有大量入库项目。截至2016年9月末,财政部PPP中心全部入库项目10,471个,其中污水处理项目809个,垃圾处理314个,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类项目581个,合计占全国入库项目数量的16.27%。可以看出,环境保护类PPP项目在政策的支持和驱动下,已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广泛关注和投入。据前文分析,环保产业未来仍将具备巨大的市场空间,PPP模式在环境保护类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中也将得到进一步的运用。
对财政部环保类项目入库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环保类PPP项目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公园等通常属于政府付费类项目。该类新增项目多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存量项目多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或TOT(转让-运营-移交)等方式,由社会资本承担投资、建设或改建责任,并负责后续的运营服务。项目公司不直接向使用者收费,而是由政府方向项目公司履行支付义务。鉴于政府方通常具备较好的支付能力,因此对追求长期稳定合理利润的投资人而言,参与环保类项目将是不错的投资选择,而PPP模式为潜在投资人提供了一条透明和规范的参与路径。
相较旅游产业,环保产业更加具有政策导向性。在我国现行环境状况日趋严峻的条件下,国家将在较长期限内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强制施行低碳脱硫脱硝等一系列措施,并将持续鼓励和引导环保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带来相关产业的稳定增长,进一步挖掘投资机会。社会资本可就污水处理、脱硫脱硝装备改造、清洁能源发电、新型能源科研应用等项目探索运用PPP模式或理念,与政府合作进行投资,充分利用国家现行优惠政策,合理分配自身风险,为环保产业的长期发展和环境的持续改善做出贡献。
本文作者杨宁,现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咨询与投资事业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