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除海南省两会正在召开外,全国其他30个省区市均已完成了一年一度的两会。
记者在梳理了地方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之后发现,各省在报告中均提及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土壤治理问题。与此同时,多个省份还重点关注了垃圾分类和治理问题。
“各地对于环保的关注力度,说明环保工作相较过去得到了普遍的重视。辅之以责任追究机制,会给地方官员施加做好环境保护的政治压力和法律压力,对地方形成一种激励机制。”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静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治霾措施明确目标具体
最近几年,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今年,同样也不例外。
去年12月中下旬,我国曾出现过一次大范围持续重度空气污染。卫星监测显示,雾霾的影响范围一度扩大至17个省区市,面积142万平方公里,也就是说,超过七分之一的国土被雾霾笼罩。
有着如此“威力”的雾霾,自然成为各个省份的重点关注对象。
在2017年的省级地方两会上,所有省份都在两会上表达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精准治霾”“加大力度”等词汇频繁出现在各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作为经常被雾霾侵袭的重点地区,京津冀有着不一般的治霾压力。
作为重化工业占比较大的省份,河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出重拳治理污染,用重典严格执法。河北提出,各地特别是污染严重的市县,都要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城区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工业园区调整、散煤治理、矿山关闭复绿等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定期公开结果,严格考核奖惩。
北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之一。除此之外,北京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列出了几组数字,彰显出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包括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零”,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年压减燃煤30%、总量降至700万吨以内,等等。
天津表示,要继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动燃煤设施淘汰改造,改燃关停7台煤电机组和380座燃煤锅炉,全面治理城乡散煤,严格控制机动车和船舶排放污染,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力度,关停淘汰落后企业100家,PM2.5年均浓度降幅好于去年,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事实上,对于包括雾霾治理在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已经被各个省份列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
陕西强调,要把治霾作为环境保护的头号工程,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大力推进以关中地区为重点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遭受雾霾侵袭相对较少的广东省,在整治大气污染的力度上同样重拳出击,表示要深化空气质量达标治理,全面实施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臭氧和PM2.5治理,确保优良天数稳中有升。
中国社科院城市所副研究员张莹指出,治霾的根本是要治理雾霾涉及的产业,这将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来建立一种长效机制。
落实河长制成各地共识
在今年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水环境治理被多次提及。值得注意的是,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落实河长制成为不少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的新名词。
前不久出台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因此,各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针对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治理措施。
广东提出,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老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截污纳管建设,加强厂网配套,珠三角各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四川表示,要在2017年提升五大流域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成都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河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2017年实现省辖市建成区130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作为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广东提出,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巩固石马河、淡水河等整治成果。
湖南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湘江、洞庭湖为重点,实现全省河段、湖区生态保护与治理责任的全覆盖,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加强沿江两岸生态建设。
云南省则表示,狠抓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江苏明确,要在2017年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淮河流域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新时期太湖治理,抓紧实施重点断面水质和水功能区达标整治。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指出,水环境治理是一个综合的工程,除了协调整合水利、环保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外,还要发挥联动效应,尤其要加大法治保障,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让污染者、破坏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从而促成环境司法和环境执法形成合力,这对水污染防治至关重要。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土壤治理在今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土壤防治,调查与评估先行。
吉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深入开展土壤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地块详查评估,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广西提出,开展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福建表示,要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在土壤治理的工作中,重金属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可谓是重中之重。
江苏提出,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云南表示,要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防控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河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宁夏表示,要在今年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保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湖北强调,要推进土壤污染监管、治理和修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
河北提出,要有序推进“净土行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治理、涉重金属企业清理整顿、关停搬迁企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等专项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此外,四川、辽宁等地都明确提出,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是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最后受纳体,污染治理非常复杂,地方不能仅停留在制定各自的土十条,更重要的是在资金上保证投入,在管理机构的建设上要适应需求,以此来保证土壤污染治理的有效开展。”胡静说。
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长期以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垃圾分类的推行速度与效果均未达到预期的目标。在2017年的地方两会期间,加快推行垃圾分类,被列入到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河北表示,要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贵州提出,要加强绿色城镇、绿色村寨建设,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新建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广东表示,要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
四川在政府报告中明确,要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努力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山西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项目。
天津则提出,要搞好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环城四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上海表示,要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新增2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开工建设一批湿垃圾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设施。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垃圾治理需要城乡并重,在治理方式上,既要继续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也要用好合理配置社会资源、鼓励创新技术积极参与末端治理等手段,实现对垃圾治理的综合整治。
实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开展并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被各个省份视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四川提出,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湖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山西表示,要深入开展环保督察,引深“铁腕治污”行动,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不仅如此,贵州、广西、宁夏、浙江等地还提出,要继续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贵州在完善绿色制度时表示,要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广西表示,要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实施排污许可制,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深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落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宁夏同样加大了监管力度,要在今年建立各级领导牵头包抓环境突出问题机制,推行政府、企业“双督办、双问责”,严肃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浙江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致使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连续两年未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权责一致、终身追究。
马勇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责任追究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这些任务的时间表、承担单位、责任人等,都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应按环保法规定,由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上而下的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完不成任务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考核流于形式。”马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