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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征求今年跨省区水电消纳意见
发布日期:2017-02-24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次数:239

  国家发改委运行局2月15日发布了《征求2017年重点水电跨省区消纳工作方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可在2月21日前反馈。《意见函》显示,2017年安排云南、四川及三峡集团、雅砻江等大型水电跨省区水电优先发电权计划共计4064.1亿千瓦时。
 
具体来讲,云南水电送出优先发电权计划安排1165亿千瓦时,其中,送广东框架协议835亿千瓦时,市场化200亿千瓦时;送广西框架协议130亿千瓦时。
 
四川送出优先发电权计划安排313.5亿千瓦时,其中,送华北市场化31亿千瓦时;送上海川电东送国家计划8.25亿千瓦时,市场化24亿千瓦时;送江苏市场化70亿千瓦时;送浙江川电东送国家计划8.25亿千瓦时,市场化75亿千瓦时;送陕西市场化23亿千瓦时;经西北送华北市场化24亿千瓦时;送重庆政府间协议9亿千瓦时,市场化15亿千瓦时;送华中市场化26亿千瓦时。
 
《意见函》称,三峡集团所属大型水电站送出优先发电计划安排是1900.7亿千瓦时,其中,三峡电站送出877.6亿千瓦时,由湖北、湖南、河南、江西、重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按照国家规定消纳;葛洲坝电站送出177亿千瓦时,送华中167亿千瓦时,由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按国家规定消纳,送华东10亿千瓦时;向家坝电站送出308.5亿千瓦时;溪洛渡电站送出537.6亿千瓦时。
 
国投公司所属大型水电站送出优先发电权计划安排684.9亿千瓦时,其中,锦屏梯级电站送出优先发电权计划安排538.9亿千瓦时,由江苏、四川、重庆按照国家规定消纳;二滩电站送出优先发电权计划146亿千瓦时,由四川、重庆按照国家规定消纳。
 
《意见函》提出让四川省、云南省政府部门和三峡公司、国投公司主动与相关受电省份政府部门衔接,签订送受电协议。原则上签包括量价的三方协议,送端落实到发电企业,受端落实到电网公司。鼓励送受双方签订中长期协议合同落实水电优先发电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汛期云南弃水,《意见函》提出,在1-5月安排云南小湾、糯扎渡、溪洛渡等主力水库消落水位腾库。2017年汛前,按市场化方式组织云南增送广东电量规模50亿千瓦时。
 
《意见函》提出,今年全年云南送广东市场化交易电量不低于200亿千瓦时,四川送出市场化交易电量不低于288亿千瓦时。在优化跨省区输电价格机制上,可对市场化交易电量的输电价格实施降价优惠政策,2017年试行对南方电网西电东送市场化电量的跨省超高压输电价降低每千瓦2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