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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壤污染防治有了“路线图” —从10个方面作出要求
发布日期:2017-03-02  来源:华声在线(长沙)  作者:曹娴  浏览次数:215

        湖南土壤污染防治有了“路线图”

        2020年,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需达90%以上

        3月1日讯《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经省政府正式印发,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到2020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方案》从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强化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10个方面,对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作出要求。

        通过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18年底前,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要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分类清单。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产粮(油)大县要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对省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市州、县市区,省政府将进行预警提醒、约谈、依法采取环评限批、追责等措施。

        今年起,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6月底前要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底前,编制完成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适时公布全省土壤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