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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加大光伏扶贫“朝阳面”
发布日期:2017-05-16  来源:三明日报    作者:肖晓敏  浏览次数:225

         5月11日晚,清流县田源乡的村干部再一次来到廖经苟家,入户宣传光伏发电扶贫政策,告知光伏扶贫脱贫模式,以及相应的责任风险和政府的保险政策,最终廖经苟同意建设光伏电站。他还准备把在外打工的女儿说服,让其回家提交申请材料。

         老廖夫妻俩今年已经70多岁,田源乡廖武村人,是县里的精准扶贫对象,家庭收入仅依靠老廖本人卖草药为主,一年收入不到4000元。他的妻子常年生病,无劳力,3个女儿外嫁两个,未嫁的女儿在深圳打工,偶尔寄回一些零花钱。

         “对于这种无劳力致贫的贫困户,我们主要鼓励他们加入光伏扶贫项目。项目一次投入,25年收益,前10年左右可还完贷款,平均每年可为每户家庭增收至少8000元,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户减贫脱贫。”田源乡扶贫工作负责人陈富财说。

         光伏发电扶贫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国家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也是一项重大富民工程。田源乡在光伏扶贫政策宣传推广上,采取勤入户、广宣传的方式,多次组织村干部到贫困户家中宣传相关政策,全乡46户贫困户,已落实38户。在户用光伏电站的建设上,田源乡通过改变农户需自寻闲置地建设的方式,采取统一实施、统一地点、统一管理的方式,降低投入成本,减少后期维修费用。

         目前,清流全县已落实228户贫困户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另外,县财政还投入专项扶贫资金,为全县49个贫困村(含空壳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后每年可为村财增加收入约5万元,现已完成31个村的光伏并网发电,预计本月底前可全部完成。

         下阶段,清流县将自筹投入450万元为里田乡、林畲乡、赖坊镇3个贫困乡(镇)建设光伏电站,进一步扩大光伏扶贫项目的“朝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