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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环保产业市场集中度趋升
发布日期:2017-05-23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中国电力报  浏览次数:185
      近日,中电联发布的2016年度火电厂环保产业信息(以下简称“产业信息”)显示,火电厂烟尘治理再上新台阶。其中,脱硫、脱硝机组已达90%上下,除尘尚有较大空间。

     电厂烟气治理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8.8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3.8%,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93.6%;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9.1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6.7%;火电厂安装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机组容量超过2.97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31.6%以上。火电厂安装湿式电除尘器和低(低)温电除尘器的机组容量超过1.69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18.0%以上。

     节能环保产业方面,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煤电超低排放将成“十三五”主要赢利点。

     观察:电力环保产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一年一度发布的产业信息,堪称环保产业的荣誉榜,既能从某种程度上反映环保企业间的实力,也可一窥电力环保技术的潮流与趋势。

     整体而言,电力节能环保市场集中度较高,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龙源”)、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龙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凯迪”)等行业主流企业占据整个烟气治理市场的份额达60%以上。

     脱硫方面,参加2016年度火电厂环保产业信息登记的环保公司中,2016年签订合同的烟气脱硫工程机组容量前五名,分别由清新环境、福建龙净、国电龙源、远达环保、武汉凯迪占据。据本报记者统计,这五家企业签订的烟气脱硫工程合同量占据所统计的21家企业总脱硫合同量的60%。

     脱硝方面,2016年签订合同的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前五名分别是福建龙净、国电龙源、华电科工、远达环保、江苏科行。这五家企业签订的烟气脱硝合同占20家统计企业合同总量的比例达到了63%。

     除尘方面,袋式除尘、电袋复合式除尘机组容量超过2.97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31.6%以上。其中,袋式除尘器机组容量 约0.79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8.4%;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机组容量超过2.19亿千瓦,占全国燃煤机组容量的23.3%。

     电除尘技术方面,截至2016年底,火电厂安装湿式电除尘器和低(低)温电除尘器的机组容量超过1.69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18.0%以上。其中,湿式电除尘器机组容量约0.85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9.0%;低(低)温电除尘器机组容量约0.85亿千瓦,占全国燃煤机组容量的9.0%。

     虽然目前除尘市场仍然是袋式除尘、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三分天下,但格局已发生巨大变化,电袋复合除尘增长迅猛,大有一骑绝尘之势。

     虽然考核一家企业的竞争力需要多项参数、多个维度,但在市场竞争已呈白热化阶段,且电力烟气治理空间日渐缩小的背景下,企业签订的合同量无疑最具说服力,其反映的是企业受认可程度以及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从产业信息上看,环保企业差距悬殊。以2016年烟气脱硫合同签订量为例,榜首的清新环境手握61243兆瓦的合同容量,是榜尾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0兆瓦的将近200倍。福建龙净2016年签订的烟气脱硝合同容量达28283兆瓦,是榜尾山东泰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3兆瓦容量的42倍。

     分析:超低排放将成主要赢利点

     由于统计了市面上较为主流环保产业公司的签订合同信息和投运工程信息,因此产业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电力行业烟尘治理的晴雨表。

     与以往有所不同,今年的产业信息在发布“已签订合同量”、“已投运机组容量”的基础上,新增了 “新建容量”、“技改容量”和“再改造容量”三个参数。

     根据中电联给出的注释,新建主要指的是采用“三同时”建设的电厂,即电厂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技改,是原来没有环保设施的电厂增设环保设施。再次改造是对电厂原有环保设施通过更换重大环保设施、更换工艺技术路线等方式进行优化。

     其中,烟尘脱硫以再次改造为主。

     如2016年签订的脱硫合同总量中,新建合同为68082兆瓦,占比23.4%;技改容量为18039兆瓦,占比仅为0.1%;再次改造容量则高达205221兆瓦,占比达70%以上。

     究其原因,上世纪70年代中期我国电力行业就开始了电厂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实验研究,其后经历了自主创新技术试验阶段、与国外合作技术试验示范试点阶段以及引进技术吸收创新阶段等。其后四十余年中,我国的环保法规和行政命令对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控制不断加压,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标准几经变革,火电厂的烟气脱硫改造也轮番上演。由此推断,当前火电厂的脱硫再次改造,既包括《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重点控制地区排放限值达标,也包括一部分超低排放改造。 据悉,2015年,全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量约1.4亿千瓦;2016年,我国超低排放改造规模也超过了1亿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部署,东、中、西部地区满足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要分别于2017、2018、2020年前完成相应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期限将至,各地都在为超低排放改造冲刺。与此同时,业内最为关心的就是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2015年至今,燃煤电厂经历了煤价反弹、电力装机过剩、上网电价调整等客观实际,加之燃煤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动辄耗资上亿元,因此,电价补贴政策直接关系着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主动性。

     2015年末,国家能源局出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除此之外,据记者统计,目前江苏、浙江、安徽、山西、河北、陕西、福建、山东、河南等地均出台了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政策。还未出台政策的省份,如湖北、广西等地也在酝酿之中。

     超低排放已然是电力 “十三五”的主基调。据研究机构预测,“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约4.2亿千瓦,新建煤电机组1.9亿千瓦,其迸发出的市场空间约为550亿~915亿元。由此可见,煤电超低排放仍然是电力节能环保企业的战略机遇期,超低排放改造将成为环保企业“十三五”时期主要的赢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