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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大规模裁员 营收下跌超三成
发布日期:2015-08-31  来源:财新网  浏览次数:224
       近日,笔者通过多个信源证实,汉能内部已经出现大规模员工离职现象,保守估计,汉能控股集团和上市公司合计最终离职员工比例将超过三成。

汉能薄膜发电在8月28日深夜11点发布的中报显示,将从总部、事业部及各区域公司共精简约2000名员工。

大规模“协商”解雇

一位汉能中层员工告诉笔者,集团内部从7月底开始进行大规模裁员,预计到9月底结束。“表面叫‘人员结构优化’,其实就是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该人士透露,“我所在的部门原来有300多人,这一次已经裁掉了三分之一。工龄三年以内的员工,90%都被裁掉了,试用期内的员工更是100%被裁掉。”

笔者从另一位已经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处证实,集团各个部门以及全国各地分公司都在进行员工协议离职,各部门离职比例不低于30%,个别部门甚至达到六成。

笔者注意到,在智联招聘等招聘类网站上,汉能集团员工近期纷纷更新求职信息,其中包括许多中层主管级别职员。一位入职未满半年的汉能集团绩效主管在其离职原因中写道:公司即将启动大规模裁员。

根据笔者独家获悉的汉能集团内部离职协议标准,工作未满一年员工,公司补偿本个月工资,外加因提前不足30天通知离职而支付的代通知金(税前工资);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加代通知金;工作满两年的员工补偿两个月工资,加代通知金;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员工,补偿三个月工资,加代通知金。

公司法务律师对此分析称,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汉能并不是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裁员,而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裁员需要企业和职代会或工会协商,形成裁员方案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小公司裁员相对容易,也能有效降低成本。大企业一般不愿意进行裁员,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居多。”

上述律师指出,汉能的赔偿方案基本符合劳动法规定,但对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补偿上限为3个月工资,与法律规定不符。《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不过该律师也承认,未按法律规定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

汉能集团此前宣布员工总数达到15000人,这次大规模员工离职或为集团重组计划服务,同时也使集团节省不少财务成本。上述汉能员工透露,汉能在食堂标准、出差补助等方面的员工待遇都在缩水,“唯一的好处就是参加职工体育活动的人变少了,以前要排队的项目现在可以随便玩。”

中期利润净亏损

遭香港证监会停牌一个半月后,汉能薄膜发电28日晚间发布2015年中报,上半年营业收入21.18亿港元,较上年同期32.13亿港元,下跌34.1%;净亏损5932.3万港元,较上年净赚16.76亿港元,跌幅达到103.5%。这是汉能系2013年正式登陆港股市场后首次出现业绩亏损。

对于业绩下跌,汉能在此前发布的盈利预警中表示,为解除香港证监会质疑,汉能终止了大部分与大股东汉能控股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使得上半年关联交易收入跌至2亿港元,同比跌幅超过90%。而在中报中,上半年关联交易收入进一步缩小至不足1亿港元。

据中报显示,上半年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向山东新华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所得收入约18.7亿港元,占比约88.3%。另有近6000万港元收入来自与大股东间进行的制造设备关联交易。

5月20日发生股价暴跌并停牌以来,汉能两度宣布终止与汉能控股集团间的关联交易。6月15日,汉能终止与大股东签署的一项价值5.85亿美元(折合港币45.34亿元)销售协议,涉及6套总产能900兆瓦的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BIPV组件封装线设备。7月20日,汉能又终止了年初与大股东签订的未来三年总供应协议。

香港证监会的停牌处罚对汉能系造成重大影响,汉能控股集团在中报中首次公布了重组计划。汉能将撤销原有的高端设备产业集团及产品开发集团,同时成立移动能源、柔性工业应用、柔性民用、分布式能源、硅锗产品等五个新的事业群。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 汉能 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