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而汽车是现代人的重要交通工具,不可能弃而不用。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我市在新能源汽车生产发展和推广使用方面情况如何?”围绕新能源汽车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方振提出这么一个十分“实际”的问题。
市科技局局长朱策则给出了一组振奋人心的数字: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6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成率全国第一。朱策说,自2009年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双试点”城市以来,合肥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量名列全国前茅,纯电动客车和纯电动轿车领域推广总量排名全国试点城市第一。目前,全市共集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近50家,新能源乘用车产能达10万辆,新能源客车年产能达7000辆,动力电池年产能达4.4亿安时,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120亿元。
朱策说,由于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在运转时不需要汽油等传统能源,所以真正意义上实现“零排放”,每年可减少大量的二氧化碳、硫化物和碳氢化物等排放,产生积极的环境效益。
生物质能、风能都是优良的可再生能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李茂凯则提出了一个关于全市生物质能、风能推广应用情况的问题。
市发改委副主任万长青回答说,在生物质能推广领域,我市各类生物质能以直燃发电、沼气发电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为主,各类生物质能利用总量可折合标准煤约40.8万吨;在风力发电领域,截至2015年上半年,我市建成远景巢湖观湖一期、二期项目,总装机规模9.9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92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约6.5万吨。
可以说,生物质能、风能都是低碳清洁能源,可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具有环境友好和可再生双重属性,是我市除光伏发电以外,非常具有发展潜力的新能源领域。”
清洁能源推广利用离不开政策支持,而“真金白银”的财政支持对于产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戴中保问起了清洁能源推广利用的扶持政策问题。市财政局局长吴利林通篇用数字说话:“市财政设立光伏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光伏发电运营、光伏生产企业以及光伏下乡。预算累计已安排1.27亿元,已兑现8763万元”;“支持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客车最高补贴60万元,乘用车最高补贴9万元”……吴利林表示,“十二五”以来,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推广方面的直接投入已达56亿元,其中市本级2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