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全面开启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发布日期:2017-07-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216
黑龙江省伊春市环保局日前为华能伊春热电公司颁发了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
这是伊春市所有排污行业颁发的第一本“一证式”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全市全面开启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
据悉,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的环境管理要求,定期向环境管理部门报送实际污染物排放量等报告,经核定后的实际污染物排放数据将作为环保部门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统一的数据依据。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6月底前,伊春市完成符合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的核发工作, 7月1日起火电、造纸行业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自7月1日起,伊春市将陆续开展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逐步对符合排污许可证申报及核发条件要求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