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能源生产下降,新能源生产快速增长,清洁能源比重不断提高
十八大以来,随着能源生产革命的不断推进,煤炭等传统能源生产下降,新能源生产快速增长,清洁低碳化进程加快,结构不断优化。
2016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4.6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下降1.4%,年均下降0.4%,比2005年至2012年年均增幅低6.7个百分点。煤炭、原油等传统能源生产明显下降,原煤生产在2013年达到39.7亿吨之后,连续三年下降,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分别降至38.7亿吨、37.5亿吨和34.1亿吨,分别比上年下降2.5%、3.3%和9.0%,降幅逐年加大;2016年原油生产19969万吨,比2012年下降3.8%;天然气生产1369亿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23.8%;电力生产61425亿千瓦时,增长23.2%,新型能源(核电、风电以及其他新型能源)发电快速增长达5120.5亿千瓦时,增长1.3倍,其中核电增长1.2倍,风电增长1.5倍。
在一次能源生产构成中,2016年原煤占69.6%,比2012年下降6.6个百分点;原油占8.2%,下降0.3个百分点;天然气占5.3%,提高1.2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16.9%,提高5.7个百分点。煤炭生产比重的持续降低和清洁能源比重的不断提高,表明我国能源生产结构正朝着多元化的目标快速前进。
随着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进程加快。截至201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6.5亿千瓦,比2012年增长43.5%,其中,核电3364万千瓦,增长167.6%;并网风电14864万千瓦,增长142.0%;并网太阳能发电7742万千瓦,增长21.7倍,这三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幅分别比火电高139.0、113.4和2241.4个百分点。
二、能源进口结构不断优化,能源供应稳定、充足、多元
十八大以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油气进口能力稳步提高,初步形成了西北、东北、西南以及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电网、煤炭等领域国际合作全面拓展。能源进口较快增长,品种不断优化、多元,保障了能源的稳定供应。
2016年,全国能源进口(净进口,下同)8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30.4%,年均增长6.9%。其中,煤炭进口总量在2013年达到3.2亿吨之后明显下降,至2016年已经下降到2.5亿吨,下降21.9%;油、气保持了较快增长,2016年原油进口3.8亿吨,比2012年增长40.8%;天然气进口717亿立方米,增长82.9%。
2016年,全国能源供应量(生产量+净进口)42.6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3.3%,年均增长0.8%。各种能源进口占能源供应总量的比重为18.8%,比2012年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原油进口量占原油供应总量的比重为65%,提高9个百分点;天然气进口量占天然气供应总量的比重为34%,提高8个百分点。
三、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显著下降,消费结构明显优化
十八大以来,能源消费革命进程不断加快,用能方式不断变革,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成效显著。通过加快电源和电网建设、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增加非化石能源投入、扩大天然气供应等措施,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小的清洁能源消费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费品种结构不断优化。
2016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3.6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8.4%,年均增幅为2.0%,比2005年至2012年的年均增幅低4.3个百分点,其中,煤炭消费自2013年之后连续三年下降,从2013年的42.4亿吨降至2016年的37.9亿吨,分别比上年下降3.0%、3.5%和4.7%。2016年,石油消费约5.7亿吨,比2012年增长19.3%;天然气消费2086亿立方米,增长39.3%;全社会用电5.9万亿千瓦时,增长19.4%。
从能源消费构成来看,2016年煤炭消费占62.0%,比2012年下降6.5个百分点;石油消费占18.3%,提高1.3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占6.4%,提高1.6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13.3%,提高3.6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为19.7%,提高5.2个百分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高耗能行业生产回落、投资比重下降,有效抑制了能源消费的增长。2016年,占全部能源消费65%的全国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仅增长0.2%,增速比2012年回落1.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1]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2%,低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0.8个百分点,增速比2012年回落4.3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投资比上年增长3.1%,占全部投资比重比2012年回落2.1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投资回落,将对今后几年能源消费需求形成有效抑制。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能源消费弹性显著降低。201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6%,比2012年提高6.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8%,下降5.5个百分点。低能耗产业的快速发展保证了我国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经济的中高速增长。2016年,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21,比2012年降低0.28,2013-2016年平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29,比2005-2012年降低0.13。
四、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十八大以来,国家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大节能降耗投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广使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培育新动能,提高能源效率,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极大地推动了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2012-2015年,全国在电力、煤炭、炼铁、炼钢等16个行业大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共淘汰电力产能2108.4万千瓦,煤炭5.2亿吨,炼铁5897万吨,炼钢6640万吨,水泥5亿吨,平板玻璃1.4亿重量箱,焦炭7694万亿吨,铁合金925万吨,电石454万吨,电解铝141.2万吨,铜冶炼245.7万吨,铅冶炼315.3万吨,造纸2602万吨。
单位产品能耗明显降低。改进工艺技术,更新改造用能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快技术进步使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2016年与2012年相比,在统计的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中,吨钢综合能耗下降4.5%,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下降11.1%,烧碱生产综合能耗下降11.2%,电石生产综合能耗下降4.5%,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下降5.0%,水泥综合能耗下降5.7%,平板玻璃综合能耗下降9.6%,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3.3%。按照统计的25个重点耗能产品、108项单耗指标测算,四年来形成直接节能8500万吨标准煤,约占全部节能10%。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普遍提高。2016年与2012年相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火力发电提高1.2个百分点,供热提高3.4个百分点,煤制品加工提高4.8个百分点,原煤洗选提高1.8个百分点,炼焦与制气提高0.3个百分点,天然气液化提高1.8个百分点,炼油提高0.1个百分点。
余热余能的利用成效显著。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能源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余热、余压及放散气等能量回收利用成效显著。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回收利用率为2.5%,比2012年提高0.2个百分点,4年累计回收利用量6.0亿吨标准煤,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回收利用率达到16.5%,提高2.6个百分点,回收利用量达到5.3亿吨标准煤。
五、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
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完善节能降耗各项政策,加强节能减排体制、机制、法制和能力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切实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通过加快产业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推进节能型社会建设促进了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节能降耗不断取得新成效。
单位GDP能耗显著下降。201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17.9%,节约和少用能源8.6亿吨标准煤。按照三次产业和各产业内部结构变化初步核算,2016年比2012年形成间接(结构)节能1.7亿吨标准煤,占全部节能的20%以上,经济结构变化带来明显节能成效。
工业节能对整个社会节能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4%,高于单位GDP能耗降低幅度6.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6.6%。按照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规模以上工业累计节能约7.9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绝大部分(90%以上),全国单位GDP能耗的降低主要是由工业贡献的。
工业内部结构优化带来明显的节能成效。近年来,国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高耗能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28.1%,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四年累计节能5.9亿吨标准煤,约占全部节能量的69%。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22.2%,年均下降6.1%,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累计降低14.1%,年均下降3.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降低20.8%,年均下降5.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累计降低30.7%,年均下降8.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17%,年均下降4.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13.2%,年均下降3.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累计降低15.5%,年均下降4.1%。
各地区均较好完成国家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各地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经考核,各地区均完成了国家“十二五”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其中,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贵州10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20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新疆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发展步入新阶段,传统能源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仍较突出,能源清洁替代任务艰巨,节能降耗仍面临很大压力,能源转型变革任重道远。要实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提高,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完成“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的目标任务,仍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能源革命发力提速的关键期。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坚持节约优先,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提升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
(国家统计局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