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记者近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当前我国能源、电力供给能力充裕。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2.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3.7个百分点。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7%。从供需来看,供给能力略大于需求增长。
初步了解,在用电需求方面,二产、三产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1%、9.3%,增速回升5.6、0.1个百分点;一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2%、4.5%,增速回落0.6、3.2个百分点。6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52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增速回升3.9个百分点。从电力供给方面看,火电、核电发电量分别增长7.4%、20.1%,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5.1%。6月,受来水大幅增加影响,水电发电量环比增加172亿千瓦时,环比增长20.1%。
此外从用电结构看,上半年,二产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69%,钢铁用电量自4月份以来同比持续负增长,上半年同比增长2.7%,增速比一季度回落10个百分点。三产用电中,信息技术等高精尖行业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4.3%,高于全社会用电增速8个百分点。
当前正值用电高峰期,对此国家发改委17日召开迎峰度夏电力煤炭供应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今年以来煤炭、电力供应形势和迎峰度夏供应保障情况,对做好下步供应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虽然当前煤炭、电力供应存在结构性和时段性矛盾,但总的供给能力是充裕的,经过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可以有效满足生产生活的需求,保证迎峰度夏形势的平稳有序。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预案,统筹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各项工作,为经济稳中向好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电力方面,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努力增加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最大限度保障用电高峰负荷。加强需求侧管理,从供需两侧发力,做好电力供需平衡保障,全力确保民生用电不受影响。
煤炭方面,一是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有序释放优质产能,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以前开工建设的煤矿中,在增减挂钩、减量置换前提下,今年上半年已竣工达产新增产能9000万吨左右,下半年还有部分建设项目陆续投产,另外还将对部分优质产能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合计可新增产能约2—3亿吨。即使考虑去产能因素,也可净增有效产能约2亿吨左右。二是优化去产能的节奏和时序,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重点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煤矿,妥善处理去产能与稳供应、调结构的关系,尽量做到不因去产能影响供应出现大的波动。三是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备忘录,促进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四是落实好中长期合同制度,各省(区、市)要细化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措施,完善合同履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促进煤炭供需基本盘的相对稳定。五是抓紧研究建立迎峰度夏度冬煤炭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企业制度,促进供应与需求的协调联动,有效应对高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