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村级电站”惠及5000家贫困户
光伏扶贫主要有户用光伏扶贫、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三种模式。市发改委会同多个部门和单位,经过反复调研和多方论证,最终确定采用村级电站模式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选择具备建设条件、无集体经济收入和资源缺乏的贫困村进行建设,重点解决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问题。
“村级电站使用村集体的未利用地建设,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发电收益全部用于贫困村村集体和贫困户。”济南市发改委能源交通处调研员安炜告诉记者。
通过实践证明,采用村级扶贫电站建设模式科学合理,具有占地面积小,接网工作便捷,扶贫“精准度”更高等优点,可以同步化解贫困村没有村集体收入的难题。在开展光伏扶贫的同时,还促进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
据悉,第一批300个贫困村的28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于2016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第二批211个贫困村的213座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电站已在2017年6月前建成并网发电。两批项目总装机规模2.54万千瓦,共惠及511个贫困村、50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投入一次可用20年 累计收入达120万元
村级光伏电站量大面广,现场情况千差万别,工程施工和后期维护难度较大。市发改委提出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运维管理的“五统一”模式,对全部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和全周期严格管理。
“村级光伏电站一次性投入,可以稳定运行25年,并在20年内享受国家确定的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实现了扶贫效益的最大化。”安炜说。
按照国家0.98/千瓦时的标杆电价计算,第一、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平均每年可为每个贫困村带来6万元左右的收益,在20年内可累计实现收入120万元。
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积极推动各县区实施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有关县区已开始联合进行EPC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