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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这十四件大事深刻影响着煤炭市场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和讯  作者:和讯  浏览次数:242
        核心观点

        2017年煤炭市场延续高位运行态势,煤炭市场关注度居高不下,煤炭政策也频繁出台,下面卓创资讯帮您详细梳理并分析2017年以来的所有煤炭行业大记事!

一、国内停止从朝鲜进口煤炭

        事件回顾:2017年2月18日商务部消息,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2号,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6年第81号公告,本年度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煤炭)。本公告自2017年2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卓创分析:禁止进口朝鲜煤,将对国内无烟煤供给产生一定影响。2016年,中国无烟煤产量4亿吨,其中约40%属于洗混煤,当做动力煤使用,用于钢铁及化工的量约2.5亿吨。按2016年2044万吨进口量计算,禁止从朝鲜进口无烟煤完全生效后,对国内无烟煤的供给影响约5.2%。虽然禁止禁止进口朝鲜煤,会对国内钢铁等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但从过往来看,朝鲜煤总的还是作为国内煤的替代品。在本国煤炭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今天,停止进口朝鲜煤对国内煤炭市场的大局影响并不大。

二、发改委:2017年煤炭276限产没必要大范围实施

        事件回顾:2017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就当前煤炭供应等答记者问时表示,从当前形势看,随着煤炭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一批无效低效产能加快退出,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超能力生产得到有力遏制,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2017年已没有必要在大范围实施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

        具体情况是:先进产能煤矿和生产特殊紧缺煤种的煤矿原则上不实行减量化生产措施;煤炭调入数量多、去产能后资源接续压力大的地区,由所在地省级政府自行确定是否实行减量化生产措施,国家不做硬性要求;其他地区非先进产能是否实施和如何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有关部门将根据煤炭市场情况,结合煤炭供需区域、布局、运输、品种和季节性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在煤炭价格仍处于合理区间(即抑制煤炭价格异常波动所明确的绿色区间)以上范围时,将不会出台减量化生产措施。

        卓创分析:2017年不会大范围推广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也符合业内此前的猜测。由于2016年煤炭去产能过程中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等原因,使得煤炭短期内供应紧缺,导致煤价出现暴涨。2017年2月中下旬开始,受产地安全检查影响,煤价开始持续走高,276工作日的放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需矛盾,对煤价的上涨起到了缓冲作用,但由于煤企恢复生产存在时滞性,并未立即引起价格的变动。不过限产政策的放开,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煤炭供应,使得2017年煤价涨势明显放缓。

三、2+26城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

        事件回顾:2017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涉及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即“2+26”城市,方案中明确提出对于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卓创分析:进入供暖季后,2+26城市中的钢厂、焦化厂严格执行限产政策,其中钢厂限产力度一般在50%左右,有供热要求的钢厂限产力度在30%左右,焦化厂限产力度一般在30%-50%不等,受限产影响,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份,钢材及焦炭市场供应持续偏紧,价格一路上涨,其中焦炭市场价格从11月底至12月23日,共涨8次,累计涨幅750元/吨。焦炭价格的强势反弹,对焦煤市场形成利好支撑,临近年底,下游焦化厂积极冬储,焦煤需求有支撑,另外年底煤矿均以保安全生产为主,因此从现在到春节期间,炼焦煤市场会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四、全国审核确认产能置换煤矿产能4.4亿吨

        事件回顾:2017年3月22日,从召开的去产能保供应煤炭座谈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发〔2016〕7号文件关于确需新建煤矿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的要求,2016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建设煤矿减量置换、增减挂钩的政策标准,地方和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抓紧制订上报实施减量置换、增减挂钩方案。截至2017年一季度,已审核确认36处手续不全煤矿的减量置换方案,建设规模1.9亿吨/年,对应退出减少产能2.7亿吨/年;审核确认40处已核准在建煤矿的增减挂钩方案,建设规模2.5亿吨/年,对应退出减少产能0.6亿吨/年。因此,全国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煤矿产能达到4.4亿吨。

        卓创分析:据此统计全国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煤矿产能达到4.4亿吨,这些项目全部为大型现代化煤矿,之前虽然在全国煤炭总产能的大盘子里,但并未形成有效产能。随着近期这部分项目陆续获得核准或通过竣工验收,先进产能逐步释放,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供应能力将进一步增加,对煤炭市场格局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五、环渤海港口禁止汽车运输煤炭集港

        事件回顾:2017年4月20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2017年5月1日起天津港(600717,股吧)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港煤炭。2017年5月份河北沧州市为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2017年9月底前,沧州港口煤炭实现主要由铁路运输,禁止接收柴油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9月18日曹妃甸港口物流园管委会发布关于禁止汽运煤集港的通知。通知要求,到9月30日止,曹妃甸港口禁止汽运煤炭疏港。10月1日起,河北省港口将全面禁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将进一步加强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绿色港口发展。

        卓创分析:纵观2017年,环境保护问题对煤炭生产和运输的影响力逐渐增大,环渤海港口汽运集港被禁后,一方面使得主产地以汽运为主的贸易商供应减少,直接影响到北方港口煤炭调入量,使得中小型下游企业的煤炭需求受到干扰;另一方面使得铁路运输压力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煤炭汽运大量转移至铁路运输,使西煤东运,北煤南调等跨区域的运输需求大幅增加,尤其是临近年底,车皮计划申请困难,铁路运力紧张使得港口现货资源偏紧,从而导致用煤高峰期期间煤价波动幅度放大。截至2016年12月26日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主流平仓价700元/吨,较年初上涨约65元/吨,涨幅达10.24%。

六、煤矿安全大检查

        事件回顾:2017年6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卓创分析:受此政策影响,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主产地陆续执行煤矿安全大检查,三季度煤炭市场供应整体呈现偏紧现象,三季度各煤种煤炭价格均处于上行态势。炼焦煤方面,以山西柳林4号主焦煤为例,三季度累计涨300元/吨,涨幅达20%。主要原因是煤矿持续安检,供应紧,需求旺,支撑煤价上涨。动力煤方面,三季度动力煤价格一路上涨,9月份均价与1月份相比上涨70元/吨,涨幅11.57%。无烟煤方面,三季度无烟煤市场开始企稳反弹,9月份大矿价格普涨90元/吨,金九银十,下游需求高位,朝鲜煤进口被限,货源相对紧缺,上涨行情开启。

七、进口煤限制从7月1日执行12月底暂时取消

        事件回顾:2017年7月1日起,根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国开始禁止省级政府批准的二类口岸经营煤炭进口业务。12月下旬,发改委本周口头通知相关政府部门,暂时取消进口煤限制,具体持续多久上不明明确。

        卓创分析:进口煤限制政策出台后,我国进口煤数量明显减少。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煤炭进口约2.5亿吨,同比增长8.5%,累计增速继续放缓。12月份,正值煤炭消费旺季,而随着煤炭库存制度将实施,煤炭需求颇为强烈。为了保证煤炭供应,国家发改委方面暂时放开进口煤限制政策,据了解华东地区基本放开,华南地区执行不明显。进口政策的放开,表明了国家层面保供应的决心,煤价的上涨预期开始降温,实质性效果仍需观察。

八、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事件回顾: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提出:将对重点地区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检查。迎峰度冬期间,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每周上报煤炭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其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月上报煤炭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包括出动巡查人次、巡查单位数、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点单位库存变化情况、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一旦煤炭市场出现重大或异常情况,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随时上报。

        卓创分析:近两年,由于国内煤炭行业落实执行去产能政策,导致局部地区煤价持续上涨,尤其动力煤到传统的用煤旺季呈现出明显的供不应求局面。价格上涨过高,产业链盈利分配不合理,容易影响到民生大局。有利于打击哄抬价格以及价格垄断等行为。更有利于冬季取暖用暖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九、建立煤炭最高最低库存制度

        事件回顾: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刊登了《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对于煤企和电企的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考核监督机制。

        在煤炭库存管理制度中,最关键的对煤炭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标准没有变化。其中,要求铁路和水路联运的燃煤电厂,库存量不应少于20天耗煤量;而且要求为确保迎峰度夏度冬及重大活动用煤需要,有关电力企业要提前做好煤炭收储工作,确保在用煤高峰到来前,将最低库存水平在常态基础上再提高5-10天;还要求,当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连续快速上涨时,燃煤电厂库存量应保持在合理水平,原则上不超过两倍的最低库存量,迎峰度夏度冬及重大活动期间,最高库存量可再适当上浮10-20天。

        卓创分析:从长远角度来看,设置煤炭最高最低库存制度有利于促进煤炭供需平衡,防止产供需各方特别是中间环节囤积惜售,解决区域性、时段性供给偏紧的问题,防止煤价异常波动。但是从现阶段来看,此时正处于用煤高峰期,沿海主要电厂日耗维持高位且库存偏低,并不符合煤炭库存制度设定的标准,下游补库需求提升,反而支撑沿海煤价不断走高。截至12月26日,沿海六大电厂煤炭库存为1026.69万吨,日耗煤量71.59万吨,可用天数14.3天。就当年的库存水平而言,电厂需要在2018年1月1日前大量补充库存才能满足该制度的考核标准,刺激下游集中释放需求,煤炭供需时段性紧张或将放大,助推港口动力煤价格上涨。

十、中长期合同签约首次引入信用监管+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应不低于90%

        事件回顾:2018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中长期合同签约首次引入信用监管,交易会首日,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等煤炭企业与国电集团、华电集团等电力企业分别签订中长期合同,签约量达到1.3亿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交易大会上强调,要早签、多签、实签中长期合同,签实就是供需双方要多签有量有价,违约有赔偿措施一年及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并鼓励签订更多的直购直销合同。

        2017年11月上旬,为指导煤炭产运需三方做好2018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促进煤炭稳定供应和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煤炭产运需企业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全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应不低于90%。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指导,重点对20万吨以上的中长期合同进行监管,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分月统计、按季考核,并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信用数据采集,建立动态信用记录,适时公布有关履约信用状况。

        卓创分析:2016年受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影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进入2017年以后因上游煤炭产能释放有限,需求增长超出预期,煤价整体仍处于高位态势运行,持续位于600元/吨以上的价格,给下游电力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为缓解煤电矛盾,相关部门频频出台政策稳定市场,煤炭上下游企业建立了“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并首次引入信用监管。从今年运行的实际情况看,2017年全国大型煤炭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量一般超过80%,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在560-570元/吨的合理区间,通过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并引入信用监管,严格推进落实中长期合同履约率,既能保障稳定煤炭供应,也能促进了煤炭上下游企业有序平稳发展。

十一、“国电+神华”重组的国家能源集团成立

        事件回顾:2017年11月28日,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重组后的国家能源集团资产规模超过1.8万亿元,拥有33万名员工、8家科研院所、6家科技企业,形成煤炭、常规能源发电、新能源、交通运输、煤化工、产业科技、节能环保、产业金融等8大业务板块,拥有四个世界之最,分别是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火力发电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生产公司和世界最大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卓创分析:此次重组成立国家能源集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践行“四个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举措。能源央企的强强联合,也是煤电产业链的大重组,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缓解煤电矛盾。

十二、环保部发特急函:工业等领域用气用电必须为民用让路,燃煤取暖方式可沿用

        事件回顾:12月4日,环保部正式下文,要求煤改气(电)没有完工的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环保部已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特急”函件《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要求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已经完工的项目及地方,必须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在存在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工业等领域用气用电必须为民用让路。

        卓创分析:今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突然天然气供应紧张,“气荒”“气短”不绝于耳。出现因煤改气、煤改电施工工期延滞或气源不足等原因,导致北方多地发生居民在冬天供暖季无法获得供暖的情况。今年天然气需求量增加是全方位的,工业、发电、化工和民用全面增加,而今年强劲的经济势头下工业用气、天然气发电量的增加比预期迅速。而此轮“气荒”正好与禁止散煤燃烧政策起到一定冲突,民生受到影响,不得不使环保政策下的燃煤政策放开。分析认为往年“气荒”主因在需求侧,而今年既有需求侧的原因,也有供给侧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市场上的原因,也有外在政策的推动。

十三、2017年煤炭、钢铁去产能任务提前完成

        事件回顾:2017年我国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去产能均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这意味着,前两年全国退出煤炭、钢铁产能已分别超过4.4亿吨和1.15亿吨,逼近“十三五”目标上限,2018年有望完成或提前完成去产能任务。

        卓创分析:2016年的目标为2.5亿吨,最后实际完成2.9亿吨,而2017年要退出1.5亿吨以上,到10月已经提前完成,目前来看实际完成数量也将高于目标值。

        2016年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将从2015年的1.08万处进一步减少到7000处左右。我国于2016年提出的用3年至5年时间,煤炭产能再退出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的任务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并可能提前完成。

十四、2018年度长协煤价格确定

        事件回顾: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与2017年相同,2018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继续按照“基准价+浮动价”的办法,基准价为535元/吨。不同之处在于,根据《通知》,长协价格公式中新增了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即:浮动价格由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和中国煤炭市场网秦皇岛港报价分别与基准价做差,差值之和的1/3再有供需双方各承担50%。

        炼焦煤方面,山西焦煤集团2018年长协方案敲定:2018年长协用定价将维持2017年基础价格不变。另山西焦煤集团计划推出其炼焦煤行业指数,后期跟据指数变化做相应价格调整。2018年长协用户回款方式由承兑调整为现汇,提升现金回款比例。提高长协销售比例,2017年长协合同兑现率达92%,2018年将新增3家长协钢厂客户,长协销量比例达到85%。

        卓创分析: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12月22日第6期为613元/吨,同期环渤海指数报收577元/吨,中国煤炭市场网秦皇岛港报价617元/吨。按照指数数值来计算,预计2018年动力煤长协价格将会较2017年长协价格公式计算价格降低。炼焦煤方面,整体来看,虽然2018年,长协价格稳定,但承兑价格视为现金价格,相当于变相涨价!同时也会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对焦煤市场有提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