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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与6家电企签3年长协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煤炭网  作者:中国煤炭网  浏览次数:242
 合同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采用“基准价(535元/吨)+浮动价”价格机制

       1月11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大唐集团、国投电力、浙能集团、粤电集团公司、江苏国信集团、申能股份6家重点电力企业在北京举行煤炭3年长协签约仪式。

       此次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3年长协,是在2017年、2018年煤炭年度长协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改进,合同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

       协议采用“基准价(535元/吨)+浮动价”的价格机制,合同数量为前3年签订合同量的60%,剩下的40%的合同量按照当年的政策签订年度合同。

       《中国煤炭报》记者从签约仪式上了解到,长期以来,煤炭长协合同基本上是以年度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在这个过程中,国家能源集团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积极探索建立更健全的长协机制,与部分电力企业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了以3年为滚动周期的长协形式。在定价机制方面,双方充分考虑过去几年、今年以及未来几年经济发展形势和供需双方对煤炭市场的预期,采用了“基准价(535元/吨)+浮动价”的价格机制。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与以往相比,这次中长协签署的特点是,合同签订的时期更长,煤电双方的共识基础更牢固,合同的定价机制更加成熟,鼓励支持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合同的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这对于维护煤炭市场秩序,促进直供直销,引导更多煤炭电力企业签订3年中长期合同将起到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此次煤炭3年长协以合同的形式法定下来,对于合同的执行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用保证金的形式对3年长协予以保证,如果某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国家能源集团有关人士表示,此次签订煤炭3年长协,并不是普遍推开,而是选择优质、长期合作、有信誉的重点客户来签署。在后期执行政策上,包括年度合同和日常运行中,该集团将向签订3年长协企业适当给予倾斜。

       电力企业代表纷纷表示,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价格波动,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煤炭价格理性回归,有利于港口和运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坚决执行好煤电双方中长期协议,共同创建健康的行业环境,维持良好的行业秩序。双方3年长协合作的做法具有引领性,必将在国内煤炭市场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