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
加快实施“13685”战略(一大构想:围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构想;三大平台:推进以兰州新区为重点的向西开放经济平台;以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重点的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以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为重点的经济贸易合作平台三大战略平台建设;六大窗口:依托我国在沿线国家建立的产业园区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建设面向六大国际经济走廊多国为重点的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的对外窗口;八大节点城市:进一步提升兰(州)白(银)、平(凉)庆(阳)、天水、定西、金(昌)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敦煌等重要节点城市的支撑能力;五大重点工程:确定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产业合作、人文交流、生态建设、金融创新支持等五个方面的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和宽领域推动向西开放,以互通互联为基础,加快交通和能源大通道建设;以兰州新区为核心,点面结合推动开放型经济承载平台建设;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着眼提高产业支撑和产业融合;以境外合作园区和重点产业为抓手,建立全方位的经贸合作机制,将甘肃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和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高地。
1.着力提升“一带一路”牵引力。发挥甘肃综合经济文化优势和向西开放纵深保障支撑作用,推进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与沿线国家多层次经贸合作和国际产能对接,密切科技教育旅游卫生等人文交流。优先选择合作意愿强、合作基础好、地缘优势突出的国家和地区,以点带线,由线到面,有序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提升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将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成为推进丝绸之路甘肃黄金段建设的国际合作平台和丝绸之路品牌经贸盛会。发挥我省驻外商务代表处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外重点知名国际展会,在境外举办甘肃特色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把重点经贸项目合作与科技创新合作紧密结合,形成若干个甘肃境外经贸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双边合作样板”,提升我省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战略定位,释放黄金段的吸附效应和带动效应。
2.加强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合作交流。以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为重点,发挥我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建筑建材等传统领域优势,建立国际产能境外经贸合作区,为省内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拓展空间。依托特色农产品阿拉木图集散中心,探索农户、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贸易公司、行业协会协同发展的模式,形成面向中亚市场的特色商品境外流通产业链条,为扩大我省农产品等特色商品出口、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拓宽渠道。依托特色商品展示展销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境外陇货销售平台,在霍尔果斯中哈边境合作中心设立甘肃特色产品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加强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交流。以白俄罗斯为重点,依托中白工业园和我省国际友好省州(城市),积极开展农业、建材、物流等领域合作,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的交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境外农业综合开发区,打造辐射俄白哈关税同盟和欧洲国家的重要支点。依托中白贸易合作中心,扩大直接贸易,促进双方经贸往来,建成中白贸易合作的窗口和平台。加强与非洲等国家的合作交流。以加纳为重点,依托我省矿产资源勘探、有色冶金领域骨干企业的技术实力,继续加大境外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应对国内外市场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与港澳台合作。积极引进香港现代商贸、物流、金融、科技、咨询等高端现代服务业项目,加强教育培训及旅游市场推广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投资融资。鼓励省内企业和港澳企业互相参加展会,开展产品项目推介活动,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有序开展对台产业合作与投资促进活动,培育台商投资示范园区,引进台资在我省建立制造业基地、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主动承接台湾地区的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转移。
3.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我省地理区位和产业基础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在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对外工程项目、农产品、中药材等种植加工、对外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等五大领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同行业企业开展优势互补集群化投资、跨领域跨行业“打捆”投资、“生产基地+工业园区”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制度,拓宽融资渠道,组成联合体或采用联盟方式组团出海,规范企业“走出去”行为,防范风险。积极支持省内装备制造、风光电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等多种方式,扩大境外生产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获取资源开发权、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和营销网络,使企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统筹对外开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落实国家推动中央企业大力开展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营一体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带动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建立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库,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取得进展。
4.加强“三外”联动发展。外资是外贸增长的重要基础,外贸是引进外资的桥梁和纽带,外经是带动外贸的有效方式,“三外”联动则是开放型经济良性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外贸进出口为渠道,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促进外经发展。发挥进出口企业信息广、渠道多、客商密集的优势,开展“以贸招商”,以好的出口产品吸引外商来我省投资考察。鼓励我省一批产品质量优、技术含量高的外贸企业建设一批境外营销总部、分拨基地和商业网点,带动劳务和技术资金、项目走出去。以利用外资为突破,夯实外贸基础,带动外经发展。充分利用投洽会、高交会等对外开放平台,以及我省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加快引进一批有规模的外向型企业,壮大产业基础,提升产业层级,提升我省进出口规模和质量。通过外经合作,带动设备和原材料出口,带动外贸出口上规模。通过境外公司的宣传和促进,主推中外园区合作,吸引外商投资。
5.加快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加快物流枢纽与物流园区建设,着力构建“一核心、多节点”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建设面向中亚西亚,贯通西北、西南的现代物流网络。发挥兰州综合性交通枢纽、重要节点城市和西部商贸和区域物流中心的作用,利用在建的兰州铁路综合货场、东川国际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兰州中欧货运班列编组枢纽和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建设嘉峪关、金昌等多个区域性物流基地,加快推进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和酒泉、白银等多个地区性物流中心建设。加强同周边省区的物流网络协作,构建甘川陕、兰西拉、甘宁蒙和甘陕宁等物流通道。以口岸、产业发展和资源优势为物流基地建设基础,加快国际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积极打造兰州中川、敦煌、嘉峪关三大国际空港物流园。建设冶金、有色、煤炭、新能源、装备制造、农产品、民族用品等专业物流基地。促进“兰州号”、“天马号”、“嘉峪关号”国际货运班列定期常态化运营,加快建设兰州中川临空物流园区,发展国际货运航班,利用客机腹舱开展航空货运,促进与加工贸易相关联的销售、结算、物流、检测、维修和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构建集仓储、运输、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打造我国西部地区面向中亚和欧洲陆路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地和转运站,力争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物流枢纽。
6.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中亚合作对话会、亚洲合作对话、中阿合作论坛等多边机制,加强与中亚、西亚和中东欧国家多层次合作与交流。在国家层面,着力解决甘肃与丝路沿线国家经贸关系“通而不畅”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积极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拓展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实现贸易畅通。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办好甘肃驻新疆霍尔果斯商务代表处和驻白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印度、吉尔吉斯斯坦等商务代表处,谋划在其他沿线国家建设商务代表处。鼓励支持兰州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及省内大型企业,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结合甘肃优势资源,加快加工制造型、资源利用型、农业加工型等境外合作区建设,实现产能合作。进一步强化引导和服务功能,编制产业指导目录或国别投资指南,指导企业对外投资,帮助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分工体系。
7.促进国内区域合作发展。建立健全甘肃与周边省区的合作机制。探索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宁夏西北五省开放合作新模式,在基础设施联通、要素资源流动、产业互补、政策协同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合作,一体化对外开放,共同构建向西开放的战略支撑。发挥省内沿线节点城市作用,积极搭建提升对外开放平台,扩大与新欧亚大陆桥沿线省(区)合作领域,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合作,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向我省转移。密切甘肃同陕西、新疆、青海、宁夏合作关系,发挥甘肃在亚欧大陆桥咽喉地带的战略位置,探索在甘肃共同建立外贸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和物流集散地,共同开拓向西开放市场。加强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区位优势与周边省区对接,加强与新疆“一带一路”前沿地带的合作,加强与江苏连云港的进出口、港务和物流合作。积极推动酒泉、嘉峪关与哈密、吐鲁番共建资源型经济合作区,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陕甘宁革命老区建设交流合作。
8.加强经济与文化、旅游、教育等联动。强化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业同传统产业的支持和融合力度,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双轮驱动。加大对中西亚国家旅游宣传力度,着重打造敦煌文化、始祖文化和黄河文化为重点的旅游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扩大旅游市场的开放力度,提高旅游国际化水平,打造“无障碍”精品国际旅游线路。将旅游产业发展与其他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地脉、文脉、人脉,推动旅游同体育、文化、会展、餐饮、交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加强城旅融合、农旅融合、商旅融合,大力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科考探险、养老疗养等特色旅游业。加强同中西部各省区市的交流合作,推进区域内旅游资源要素资本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拓旅游市场。建设以敦煌文化为核心的文学创作、文化演艺和影视基地,培育敦煌文化出口服务贸易保税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办好公祭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大典暨伏羲文化旅游节等重要节会,培育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二)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对外贸易是开放型经济的基础。“十三五”时期,要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商品结构、市场结构和贸易方式,注重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创新型贸易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1.优化经营主体结构。继续坚持“抓大、促小、育新、引强”的外贸工作方针,释放各类外贸经营主体的活力。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支持金川公司、酒钢集团、白银公司等大型支柱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建立境外原料基地,继续保持传统优势产品的海外份额,通过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在全省重点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扶持一批进出口支柱企业和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省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家。巩固民营企业在我省出口中的主体地位,吸引具有国际经营能力的民营企业落户甘肃,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更新技术装备、研发新产品增强国际竞争力。到2020年,全省外贸经营队伍达到5000家,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在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引进一批外向型企业,提高外资企业占比。支持专业外贸公司发展,形成专业外贸企业和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加快对会展、营销、物流等服务机构的培育,逐步形成外贸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2.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巩固集成电路、石墨电极、轴承等机电高新产品国际贸易份额,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石油钻机、工程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优势,建设重点面向中西亚、中东欧市场的石油钻采设备出口基地。培育10家以上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机电、高新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省机电高新产品出口突破25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深度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提高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比例,申请特色农产品国家地理标识,建设好农产品出口重点市场服务平台。培育10家以上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帮助有一定潜力的企业由外省企业代理出口转为自营出口。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出口翻一番,年均增长15%以上。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攻坚战,积极推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进入国际市场。发挥我省土地、劳动力、能源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扩大纺织、服装、塑料制品、日用品、家电等产品出口规模,促进出口商品多元化。
3.做强出口产业基地。继续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民族特需用品基地,促进装备制造、机电高新、特色农产品、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等优势产品出口。依托我省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和出口潜力,通过高质量供给满足或引导国际市场有效需求。重点培育鲜苹果及苹果汁(天水、平凉、庆阳、陇南)、番茄酱(酒泉、张掖、白银)、种子和脱水蔬菜、高原夏菜(河西地区、兰州)、干酪素(甘南、临夏)、籽仁(庆阳、武威)、马铃薯(定西)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培育机床、电器、集成电路、轴承(天水)、油气钻采炼化设备、精细化工、碳素、先进油田计量设备(兰州)、有色金属新材料(兰州、金昌)、稀土新材料(白银)等科技兴贸创新出口基地。加快建设清真食品、民族用品(兰州、临夏、甘南、平凉、武威)基地和甘肃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落实清真食品国际互认协议。
4.促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对外贸易伙伴范围,提升新兴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外贸总额中的比重。继续巩固和深度开拓美国、欧盟、东南亚、香港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重点关注中东欧、中西亚等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市场。在拉美和非洲有规划有目标地选择重点战略国家进行突破。重点加强装备制造业和能源领域合作,推动装备制造、机电高新、有色金属、新材料、特色农产品、特色民族用品和清真食品等优势产品向中西亚、中东欧市场出口。不断拓展自贸区市场,利用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促进我省对东盟及大洋洲国家出口,重点培育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水果、中药材、机电等出口市场。抢抓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签署的新机遇,积极拓展韩国、澳大利亚等的自贸区市场,扩大我省优势农产品、食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
5.着力提升进口规模。提升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的比例,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和再创新,加快甘肃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培育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兰州新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设备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试点。积极配合国家实施能源战略储备计划,鼓励企业利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低的时机扩大铜精矿、铁矿砂、锌精矿等重点资源进口。合理增加省内有需求的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扩大服务进口。鼓励企业扩大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重要资源和消费品。到2020年,进口结构不断优化,资源性产品进口占进口总额比重保持在70%左右。
6.优化传统贸易方式。坚持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并重发展。保持一般贸易的规模优势,增强对外贸易自主发展能力,培育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和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一般贸易商品的附加值、技术含量和盈利能力,全面增强一般贸易企业的成长性。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符合我省特点的内陆型加工贸易模式,发展“就地配套”、“内外兼销”等模式。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武威进境木材集中监管区为主,提升加工贸易产业层次,做大加工贸易产业规模,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创立自主品牌,提高加工贸易增加值。加强科学谋划,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在此基础上打造产业配套体系和产业集群。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培植一批面向中西亚和中东欧市场的加工贸易基地,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设立保税监管场所,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经营。
7.培育新型贸易方式。积极顺应“互联网+”产业发展大趋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快速发展,提高跨境电商占对外贸易的比重。积极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点,争取兰州成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培育和扶持一批跨境电商企业,打造一批跨境电商基地和集聚区,培育本地的跨境电商平台。积极与中西亚、中东欧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建设向西开放的“网上丝绸之路”。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建立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建立健全跨境电商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跨境电商网络基础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和在线支付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外贸企业提供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外贸企业。
8.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发展。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文化艺术、会展等特色服务贸易,努力增加服务贸易增加值。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服务贸易,利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这一国家级文化发展战略平台,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产业服务贸易发展,积极推荐优秀文化企业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以敦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基础,积极争取建立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做大做强旅游服务贸易,推动建立“丝绸之路旅游国际合作联盟”,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旅游圈,将丝绸之路旅游打造成全球旅游新热点。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利用我省作为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的优势,加快推进“一个示范功能区、两个基地、三个平台、四个项目”建设。构建中医药国际营销体系,重点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技术和人员培训、科研合作。鼓励发展服务外包,通过引进和培育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形成服务外包品牌,鼓励中小规模服务外包企业结成联盟,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重点发展软件、金融、保险、财务等服务外包产业,形成若干个特色鲜明的服务贸易聚集区。
9.提高外贸综合竞争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利用国家鼓励措施支持提高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技术,发展有技术含量的特色农产品和旱作农业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促进新技术转化为市场成果。鼓励企业加大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力度。加快培育出口自主品牌,研究建立出口品牌统计制度,大力实施出口品牌出口促进计划,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打造“甘肃制造”的国际名片,尤其扩大在中西亚、中东欧市场的影响。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认证等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的注册认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提高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继续推进以质取胜战略,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价值,支持出口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检验体系和证书互认。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服务出口的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将售前、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自建、与国外渠道商合作等方式设立海外销售网点,构建海外营销网络。鼓励石化钻采、炼化设备、测量仪器、风电设备企业在境外建立售后维修中心和备件生产基地,带动我省装备和服务出口。
(三)着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引进外资与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振兴装备制造业结合起来,与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全面进步结合起来。鼓励外资重点投向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特色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能耗和处于产业高端的外商投资项目。
2.创新引资方式。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节庆招商、中介招商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化招商活动。以产业链招商为重点,依托并完善现有的装备制造业、风力发电、石化产业、有色冶金、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吸引跨国投资,形成产业集聚。继续推动省内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与东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对接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重点跟踪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努力推动促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借鉴学习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引资经验,尝试进行蹲点招商,利用发达地区引资溢出效应,开展产业和平台的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国外优惠贷款,促进我省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业发展。
3.加大服务业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资发展现代物流、空港服务、中介服务、商务会展、商贸流通、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型、消费型和公共服务型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为现代制造业提供生产性服务的外资进入,带动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业务代理、行业协调、信息咨询、技术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发展。大力引进和发展国际会计、国际审计、国际税务、国际营销、国际咨询、国际法律事务,以及与跨国公司经营和贸易活动密切相关的专业服务。大力培育本省服务外包企业,吸引跨国公司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扩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探索旅游业利用外资新方式。
4.吸引“大数据”产业投资。利用我省在电力、土地供应、气候、科技储备、区位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外资推动甘肃大数据产业发展。重点吸引SAP、阿里巴巴等世界知名大数据企业或新项目落地。依托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和甘肃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推进兰州新区、白银、金昌3个“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大数据产业链重点项目,形成数据存储、云计算、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外包服务产业集群,打造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
5.加快开发区(园区)发展。加快兰州新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完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继续加强兰州新区及兰州、金昌、天水、酒泉、张掖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园区“七通一平”,满足各类工业企业即来即住即产需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推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模式,在园区内先行先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申报设立面向中西亚及中东欧国家的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重点引进大型优秀企业落地发展,将国家级开发区建设成为企业西进、产业西移、产品西出的重要基地。支持省内各类园区,突出产业特色,完善规划,优化服务,形成招商引资“洼地效应”和产业群聚作用。提升园区产业与中西亚市场的契合度,发展适合中西亚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穆斯林用品、日用消费品、家电、建材、汽配、五金制品等。全力做好经济综合实力较强、产业特色明显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的工作,用足用好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6.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将开发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增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兰州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是甘肃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重点承接现代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和现代物流业。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重点承接总部经济、商贸物流、商务会展、服务外包、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休闲娱乐等都市服务业,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文艺创作、文化传播、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文化产业,科技研发、创业孵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引进和承接外向型外资企业,打造西出商贸基地。进一步提升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与省外各类展会,大力宣传我省的投资环境政策。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包装和推介,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行业,推出一批新招商引资项目,集中高效招商。
7.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吸引外资以先进技术、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投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省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瞄准3D打印、智能制造、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造,提升竞争力。引导我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建材、中药材加工、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支持省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外商通过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并有效加以监管。引导外资研发中心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科技、生物科技、高端装备制造等尖端领域开展原始创新。引导外资企业与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集成创新,提高知识产权本地化比例。对外商投资的高科技项目,鼓励更多的省内企业参与配套生产,促使省内企业发展自己的技术知识联结模式,提高配套产业的技术水平,形成相对完整的技术体系和创新体系。利用人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的优势,积极吸引跨国公司来我省设立研发中心和培训中心,培养本土高水平创新人才。
(四)加快推进“走出去”步伐。
1.拓宽对外投资领域。推进境外农业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利用我省玉米制种、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技术、旱作农业、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和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比较优势,借助经济援助、科技示范、综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在非洲、中亚、蒙古、白俄罗斯等地区开展小麦、玉米、油菜、大豆、苜蓿、土豆等农作物种植加工、仓储物流和营销基地等领域的互利合作,带动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种子等产品的出口;鼓励企业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东欧、中西亚国家开展境外畜禽育种养殖、牛羊肉及乳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投资。扩大服务业境外投资,鼓励省内优势企业充分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的通道优势,在中西亚、中东欧国家开展商贸、物流、租赁、通信、设计咨询、旅游、文化传媒、中医、武术健身、检测认证和中介服务等领域投资,重点支持我省中医药、餐饮、旅游、特色民俗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拓宽境外投资的领域。
2.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鼓励省内冶炼、有色金属等大型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积极投资境外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等资源勘探和开发,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上游资源供应网络。鼓励企业在资源地开展初级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省内装备制造、农业、中医药、风光电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园区等多种方式,扩大境外生产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鼓励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型投资企业,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鼓励省内有实力的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采取强强联合、生产基地+工业园区等多种方式推进大型合作项目,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和地域。支持企业在海外建立加工组装、境外分销、售后服务基地和维修体系。
3.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在巩固和深度开拓非洲、东南亚、中东等我省传统境外承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南美、中亚、西亚等新兴市场,努力开拓欧美发达国家市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依托我省承揽铁路、桥梁、房屋建筑、水电、打井、探矿等海外承包工程的传统优势,积极参与中西亚国家以及非洲、东南亚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拓展新能源、油气化工、旱作农业、节水灌溉、制种繁育等新领域。支持省内从事建筑、油气、电力、城建、交通运输、地质勘探等行业的优势企业,积极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带动我省设备、技术和劳务出口的工程项目。引导“走出去”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和合作意识,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强强联合、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形成一批有较强实力的工程承包企业集团或企业联合体,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坚持对外承包工程与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充分利用我国的国际地位、双边关系和对外援助在发展中国家中的广泛影响,为开展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创造条件。
4.培育企业参与海外业务。加强企业资质管理,针对企业的实力和水平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对省内有实力、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项目信息、市场准入、外事审批等方面提供平等支持,鼓励企业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带动国产设备材料、技术与劳务出口的工程承包项目,尽快培育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承包工程企业。充分发挥我省中甘国际、甘肃地质等大型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向省内具有资质的民营企业等发包工程业务,培育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与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协商建立稳定的信息交换机制,借助我国驻外使(领)馆等政府派出机构及其他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建立国际承包工程市场信息网,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服务。
5.加快发展对外劳务合作。鼓励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指导我省劳务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拓宽外派劳务渠道。支持外派劳务企业加强与承包工程企业的合作,通过项目带动和项目分包,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在巩固传统建筑劳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中高端劳务发展新模式。学习借鉴外派劳务大省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大力推进集管理、服务、促进、规范为一体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在我省劳动力资源丰富、外派潜力较大的地区建立服务平台。加强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努力提高我省外派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深化开放型经济机制建设。
1.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大通关”服务体系改革,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推动口岸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提高通关效率。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成电子口岸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口岸各部门数据共享、联网申报、联网核查和联网作业。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对接,建立并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为企业贸易便利化提供口岸便捷通道。继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建立收费项目“正面清单”制度。积极稳妥应对贸易摩擦,完善对外贸易预警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外贸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推进国家、地方、行业协会、企业“四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建设,建立起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高效协作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2.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以各级开发区(园区)为平台,构建覆盖全省、分工协作、相互协调、点面结合的向西开放战略平台体系。在管理体制、人才引进、产业投资、土地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将兰州新区打造成环境优、功能全、开放度高的内陆开放示范窗口。加快推进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拓展国际中转、国际分销配送和保税检测维修等新兴业务,充分发挥综保区政策功能优势。积极推进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和升级,探索在金川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保税工厂模式。立足酒嘉地区风光电等新能源和冶金基地等优势,围绕建设国家级新能源基地、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商贸物流枢纽、西部特色产业基地和出口产品后备仓储基地,举办好中国(甘肃)新能源国际博览会等展会节会,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围绕陇东南国际贸易区域中心建设,提升天水市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和货运编组功能。加快建设天水机械、电子产品出口基地和平凉、庆阳、陇南化工产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大力发展国际旅游、国际文化交流等服务贸易。
3.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做好我省境外直接投资总体规划,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的省内配套政策,落实有关多、双边投资保护、税收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完善甘肃对外投资合作网络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一带一路”国家有关投资政策、招商项目信息和统计数据,为企业业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及省内商业银行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服务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商业自主基础上为企业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更加灵活的用汇与结算便利。加强与我国驻外经商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别投资环境及风险信息,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有关境外投资企业定期交流安全风险信息的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境外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与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简化审批手续,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除特殊领域和地区外,实行备案管理。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口岸等部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检验检疫和通关便利。
4.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便利企业和个人赴国外开展商务活动,简化国有企业赴国外开展商务活动审批,简化出入境人员查验手续,缩短查验时间,扩大便捷通关范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坚持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提高协会商会组织协调、行业自律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企业提供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法律、会计、税务、投资、咨询、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信用评级、国际认证等服务。在与我省有经贸合作关系的国家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利用国际平台发出甘肃声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民心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