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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垃圾、污水处理等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
发布日期:2016-10-13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次数:222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大力践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

       《通知》强调,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切实防止无效投资和重复建设,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

       《通知》指出,要防止政府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出责任,规避PPP相关评价论证程序,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隐患。

       此外,《通知》要求,要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对于使用者付费项目,涉及特许经营权的要依法定程序评估价值,合理折价入股或授予转让,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使用者付费完全覆盖成本和收益的项目,要依据合同将超额收益的政府方分成部分及时足额监缴入国库,并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确保实现价格动态调整,切实减轻公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