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经信委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节能规划》。规划指出,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推动现役机组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改造。推广实施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技术、汽轮机汽封技术、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接触式密封技术、火电厂烟气综合优化系统余热深度回收技术、火电厂凝汽器真空保持节能系统技术、超临界及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引风机小汽轮机驱动技术、自然通风逆流湿式冷却塔风水匹配强化换热技术等技术的应用。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苏经信节能〔2016〕503号
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省有关部门:
现将《江苏省“十三五”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江苏省“十三五”节能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节能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切实加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单位能耗逐年下降。“十二五”以来,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逐年降低,2015年为0.46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22.9%,超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的约束性目标。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0221万吨标煤,“十二五”期间,以能源消费年均3.23%的增速支撑了年均9.6%的经济增长,节约能源约8500万吨标准煤,促进了环境保护和温室气体减排。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持续下降,2015年,吨钢综合能耗、火电供电煤耗、水泥熟料综合能耗和平板玻璃综合能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6.7%、6.5%、5.2%和16.7%。
结构节能初见成效。“十二五”以来,服务业稳步发展,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3.4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8.6%,比2010年提高7.2个百分点,实现产业结构“三二一”标志性转变。实施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多措并举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超20%。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扎实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1万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0.1%,比2010年提升7.1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累计压减或化解过剩行业产能:钢铁产能852万吨、水泥3248万吨、平板玻璃689万重量箱、电解铝10万吨、船舶670万载重吨。
节能改造成效明显。突出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纺织等主要耗能行业,以锅炉、窑炉节能改造、汽机系统节能、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为重点,大力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共支持1700多项节能改造,新增节能能力1200多万吨标煤。以推进实施电机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综合运用政策激励、节能执法和差别化电价等措施,推广高效节能电机、空压机、通风机、变压器等用能产品推广,推动落后用能产品淘汰。2013-2015年,全省推广高效节能电机25.3万台,合计功率570多万千瓦,淘汰低效电机并实施电机系统改造14.4万台,合计功率330多万千瓦,走在全国前列。
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以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为主体,深入推进节能低碳行动,纳入行动的万家企业有三分之二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五年累计节能2800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205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工业领域,将长效机制建设、能耗限额管理、运行效率提升具体细化到企业、主要耗能产品和主要用能设备,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推动全省工业能效提高,2015年全省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65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31.2%。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省建筑节能标准由50%提高至65%,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增节能建筑79586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7958万平方米、对276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0760万平方米。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2010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8.77%和9.8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1.15%和11.30%。公共机构领域,不断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考核,推进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2015年我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15.58%、13.45%。
推进机制更加完善。先后颁布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江苏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印发《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项目节能量交易开始在苏南地区试点。编制60项(已颁布实施37项)严于国家的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节能监察执法,建立对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和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的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执行与退出机制。
节能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强节能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构建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全省已有13个省辖市及32个县(市)建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执法体系。节能产业加快发展,攻克了高效换热、燃烧、LED照明、大型稀土永磁电机、余热发电等一批节能共性关键技术并产业化,拥有一批技术领先的余热利用燃气轮机、工业高效节能型锅炉窑炉、蓄热式燃烧装备、高效相变换热器等高端装备产品,2015年全省节能产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8000亿元,半导体照明外延芯片占国内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一,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的企业数占全国的20%,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数量由2010年的120家增加到2015年的260家,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得到普遍推广。
二、挑战和机遇
江苏是工业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费大省,但能源资源匮乏,消费的一次能源90%以上由省外输入。江苏人口密度全国最大,人均环境容量全国最小,资源环境约束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节能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从国际看,绿色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潮流,西方发达国家为了重构新的竞争优势,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发展,同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节能降耗工作构成严峻挑战。从国内看,为应对气候变化,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环境约束矛盾,国家实施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措施,提出到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的总量控制目标,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形成了倒逼压力。从省内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能源需求仍呈刚性增长,受能源消费总量和自身环境容量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将进一步趋紧;另一方面,随着“十一五”以来节能工作的持续推进,节能工作将进入深度节能阶段,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能源价格的低位运行,节能挖潜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节能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虽挑战压力巨大,但也面临难得战略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要求。随着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为节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级政府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加速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这些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必须充分认识到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直面挑战,把握机遇,切实把节能作为事关江苏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来抓,贯穿于“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全过程,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依法监督管理相结合,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推进机制,加快建立绿色发展体系,为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强化约束,倒逼转型。不断强化节能目标的约束性作用,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2. 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努力提高新增项目的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产能,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3. 创新驱动,完善机制。加快节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激励、约束和倒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的内生动力。
4.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既要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又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主要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地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38吨标准煤(按2010年不变价),比2015年下降17%,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2. 具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大型骨干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能源效率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具体节能指标见表1。
表1 “十三五”时期主要节能指标
注:1、[]内为变化率。2、表中数据为全省平均值。
四、主要任务
(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严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项目能评验收监督,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对于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地区,其新上高耗能项目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大力度落实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技术创新,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以加大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的自主研发为重点,促进“互联网+”的推广应用,支持节能产品装备和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杜绝新增过剩产能,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以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轻工等主要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锅炉(窑炉)、配电变压器及电机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节能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改造升级。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传统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形成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绿色清洁能源消费结构。
(二)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1. 工业领域
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节能降耗。
电力行业。推动现役机组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改造。推广实施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技术、汽轮机汽封技术、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接触式密封技术、火电厂烟气综合优化系统余热深度回收技术、火电厂凝汽器真空保持节能系统技术、超临界及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引风机小汽轮机驱动技术、自然通风逆流湿式冷却塔风水匹配强化换热技术等技术的应用。
钢铁行业。优化高炉炼铁炉料结构、降低铁钢比、提高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技术采用的比例。鼓励烧结机余热发电、余热资源梯级利用、转炉煤气干法回收、低热值高炉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炼焦煤调湿风选技术、高炉鼓风除湿节能技术、螺杆膨胀动力驱动节能技术、电炉余热和加热炉余热联合发电技术、非稳态余热回收及饱和蒸汽发电技术、加热炉黑体强化辐射节能技术、钢水真空循环脱气工艺干式(机械)真空系统应用技术、环冷机液密封技术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石化、化工行业。积极开展石化装置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化工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关键节能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推广应用变换气制碱及其清洗新工艺、合成氨综合节能改造技术、先进煤气化节能技术、回收低位工艺热预热燃烧空气技术、低能耗水溶液全循环尿素生产技术、新型高效膜极距离子膜电解技术、氧阴极低槽电压离子膜电解技术、高效复合型蒸发器冷却技术等重点节能技术。
建材行业。组织开发推广高温窑炉节能、环保和低碳化技术。以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新一代节能窑炉、集成示范高能效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现有窑炉节能改造升级。推广玻璃熔窑余热发电技术、全(富)氧燃烧技术、辊压机粉磨系统、立式磨装备及技术、稳流行进式水泥熟料冷却技术、多通道燃烧节能技术、高效节能选粉技术、预混式二次燃烧节能技术等节能技术。
纺织印染行业。积极推进短流程、冷轧堆、小浴比、高温高压气流染色等印染新技术。通过改变或缩短工艺流程、采用高效水洗机提高水洗效率,减少能耗。采用高效轧车通过降低织物含水率,降低烘干时所需要的能量。提高烘干与定型设备的效率,减少热量散失。在纺织印染设备上推广节电技术。
轻工造纸行业。大力推广高效双盘磨浆节能技术、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高效强化传热技术、余热回收技术、冷喷放间歇蒸煮技术、预热机械浆的热能回收、连续蒸煮技术、中浓纸浆造纸技术、造纸机高效脱水技术和电机系统节能技术在轻工造纸行业的应用。
机械制造行业。加快先进制造技术、绿色制造与回收处理、再资源化技术及工艺的研发。积极推进频谱谐波时效技术、动态谐波抑制及无功补偿综合节能技术、控制气氛渗氮工艺节能技术、直燃式快速烘房节能技术、塑料注射成型伺服驱动与控制技术等节能技术。
电子信息行业。加快研发节能型的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推进整机装配过程节能;促进分布式基站、多载波基站、标准化机柜以及基站定制空调、智慧通风技术、热管换热技术、蓄电池恒温技术、节能供电技术等在电子信息行业的应用。
2. 建筑领域
提高全省建筑节能标准水平, 强化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实施65%建筑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试点,探索适合我省气候特点的超低能耗被动房建设标准和技术路线。全面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推行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旧城区综合改造、市容整治、抗震加固等工作,以建筑外围护、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为重点开展节能改造。以绿色生态示范区为载体,按照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节约型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强化城镇化节能工作。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数据监测与分析,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和建筑节能技术,发展建筑节能服务市场。
3. 交通运输领域
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构建综合交通大通道,强化公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全面建设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推广甩挂运输,创新公路客运班线运输组织模式,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城市轨道交通、BRT等大运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省中等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由“十二五”末的92%增加至95%。大力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积极推动港口装卸设备节能减排,沿江沿海重点港区实现岸电设备建设全覆盖。强化交通节能技术研发,推广高效节能运输装备,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管理,加快淘汰落后高能耗运输装备,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化水平,建立客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运输组织,提升交通运输能效。
4. 农业和农村领域
加快老旧农业机械和渔船淘汰更新,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的推广应用,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农业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加强用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加强农作物高产种植措施的集成配套,推广高效节能农业机械设备。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结合燃煤锅炉整治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
5. 商用和民用领域
加强零售业等流通领域节能。建立并完善商业、旅游业、餐饮等行业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审计,推动商业企业对所属高能耗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加快用能设施节能改造。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优化空调运行管理。推动高效节能产品进商场,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型住宅,减少待机能耗,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6. 公共机构领域
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分项计量管理,强化能源审计,推进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能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油耗定额管理,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和培训体系,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政策和奖惩制度。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等系统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机构领域的实施。
(三)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 节能改造工程
锅炉(窑炉)改造。鼓励采用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节能环保型锅炉、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太阳能系统与燃煤、燃气、燃油工业锅炉结合使用的中低温太阳能工业热力应用系统等替代结构落后、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的锅炉。采用优化炉膛结构、等离子点火、煤炭高效清洁燃烧、高效换热等技术,以及在线运行监测、主辅机系统优化匹配、智能燃烧控制等进行节能改造,提高锅炉(窑炉)热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推广节能型隧道窑、四通道喷煤燃烧、并流蓄热石灰窑煅烧、高效燃烧器、高/低温两通道蓄热、马蹄焰、空/煤气分散换向等高效窑炉节能技术。
电机系统和变压器节能。采用高效节能型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更新淘汰落后耗电设备。改造高耗电的中小型电机及风机、泵类系统,采用先进电机调速技术,改善风机、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逐步淘汰闸板、阀门等机械节流调节方式;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拖动装置,通过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提高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推广高效能低损耗变压器,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提高配电变压器功率因数,优化多台变压器运行方式,使系统处于最佳运行区间。
能量系统优化。推进企业能量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改造,开展循环水系统优化、冷凝水回收利用等,优化蒸汽、热水等载能介质的管网配置,实施输配电设备节能改造,深入挖掘系统节能潜力,大幅度提升系统能源效率。
余热余压利用。在余热余压资源丰富的行业,全面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不断提升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着力推进非连续、低品位热源的回收利用,形成能源的梯级综合利用。
煤炭、石油节约和替代。推进生物质替代、天然气替代和交通替代。加强先进生物质能技术应用,发展新一代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天然气优先用于替代燃煤,有序推进重点用煤领域“煤改气”工程,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天然气替代改造;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鼓励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替代燃料油;加快发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船舶、天然气汽车和船舶,扩大交通燃油替代规模。推广燃煤机组无油和微油点火、炼油含氢尾气膜法回收等技术;开展交通运输节油技术改造。
绿色照明。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半导体照明产品。支持荧光灯生产企业实施低汞、固汞技术改造。推广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在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以及宾馆、商厦、道路、隧道、机场、码头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改造,控制过度装饰和亮化。
数据中心和基站节能改造。统筹数据中心机房和基站机房布局,采用增强覆盖技术减少无线站点,对分布式基站从设备、空调、天馈三纬度实施节能;对基站机房采用各种温控节电技术;优化机房的冷热气流布局,采用精确送风、热源快速冷却等措施,推广利用绿色能源(太阳能、风能等)降低传统能源消耗。对服务器、网络设备、空调等装置推广选用高密度、高性能、低功耗主设备和高能效空调。通过技术改造创建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
2. 节能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
示范推广微纳机电系统、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与传统技术的结合、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分布式冷热电联供技术、综合集成智能电网等先进节能技术或装备。示范应用稀土永磁电机、新型冷凝器、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器、余压余热转换为机械能回收利用、中低品位余能有机朗肯循环发电、特种非晶电机和非晶电抗器等一批重大、关键节能技术。
3. 能源智慧化管理工程
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升级和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支持节能服务公司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设面向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服务平台。支持大型公共建筑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实施能源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支持区域性工业、公共机构和园区基于物联网模式的能效监测与管理平台建设,形成“感知能源、智慧监管”的数字化能源管理体系。
4. 节能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节能管理、节能监察、节能服务体系。强化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和重点领域节能管理部门的节能管理力量。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推进节能监察机构标准化和执法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节能监察的规范和有序开展,提高节能监察的执法效能。加强节能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节能服务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及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的能力,做强做精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在本地区节能服务事业中的龙头、协管和平台作用。鼓励市场化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节能项目融资担保等方式,为用能单位提供“一条龙”服务。
(四)强化技术支撑
加强技术创新。围绕节能重点行业和关键技术领域,实施节能科技支撑行动。着力突破节能关键核心技术,瞄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面向节能减排重大创新需求,重点在高效洁净燃烧、工业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加快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着力推进节能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高效节能等新技术成套装备与重大产品产业化,加快提升重点行业节能装备技术水平。着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鼓励节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集中力量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加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中小企业需求的节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围绕低品位余热利用、高效换热、燃烧技术、变频调速技术、节能型变压器推广和新型高效电机应用等,组织实施节能技术装备应用示范工程,通过现场会、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推广,带动节能共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鼓励用能单位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鼓励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中将获得节能和低碳认证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目录。严格落实用能设备能效控制措施,将用能设备能效等级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内容,新建高耗能项目用能设备须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其他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采用二级以上能效用能设备。持续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采取政策激励、节能执法、差别电价等综合措施,推进在用低效电机和变压器淘汰及高效电机和变压器推广应用。
(五)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完善法规标准。进一步强化节能的监督制度建设,修订《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节能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对能效限额等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和约束制度。建立效率优先的节能监督体系,编制能效指南,规范评审的标准,充分发挥节能评估审查源头控制能耗过快增长的作用。完善有利于政策引导和市场共同作用的节能工作机制,在现有政策和制度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激励政策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领域开展节能工作的内在动力。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的节能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自愿承诺机制。
强化执法监察。采取明确节能监察机构承担职责、增挂牌子、合署办公等多种方式,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强对重点用能领域、行业、单位的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开展专项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加强对使用、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和产品的执法力度。实行节能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完善节能统计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企业计量与统计基础工作,完善能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和公共机构等的基础统计与调查。加强省级能效平台运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能效平台,准确把握节能进展情况。完善部门合作机制,整合现有的各政府部门节能减排监测管理系统资源,构建完善统一的能源消耗运行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做好节能形势监测和分析,按月公布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等指标,按季公布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其下降率等指标,对完成目标进度滞后地区及时预警,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切实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依法强化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和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监督,落实奖惩。以用能单位为节能责任主体,建立用能单位节能质量信用数据库,形成以日常监测与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针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督促其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支持重点用能单位构建能源计量、能耗智能化管控相辅相成的信息化、智能化节能管理体系,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切实提高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专项行动,做到技术持续改进、管理持续优化、能效持续提高。
(六)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照政府调控管理要求,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实行总量控制的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力度,跟踪督促落实情况,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到2017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完善价格政策。完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能源价格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或违规的装置(含产品、设备、生产线、工艺、产能等),以及单位能耗超标的装置或公共建筑等,加大实施差别电价的范围和力度;对超能耗限额的产品、能耗水平不达标的企业,督促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执行更严格的惩罚性电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燃气、水、电阶梯能源价格,引导居民合理节约利用资源。认真落实国家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的部分产品,以及公共机构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和公共机构名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和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标准。通过树立标杆、政策鼓励、修订标准等措施,激励相关生产企业和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赶超领跑者,形成推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能效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大力推进节能量交易制度。贯彻落实《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5〕27号),利用“江苏省节能量交易平台”,结合国家和省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和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先行在苏南地区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并逐步扩大至苏中和苏北地区。在高耗能工业行业项目节能量交易的基础上,扩大交易领域和拓展交易方式,逐步形成完善的全省节能量交易机制,运用市场机制约束高耗能行业增长、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研究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系统、测量与核准体系,逐步将项目节能量交易发展为基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推动用能确权登记长效机制的建立。
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推广和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工作,建立完善省级电能服务公共平台,逐步实现电能在线监测、有序用电及需求响应、能效项目管理与统计、经济运行态势预警分析等功能。完善电网企业和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节能目标,明确重点领域和省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逐步健全省本级、地区、系统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抓好各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和政府领导、节能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决策机制。增强政府在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能源节约方面的综合决策和协调能力,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能源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节能政策实施体系,使综合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多方面多渠道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节能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持节能工作的相关政策,统筹用好现有节能、产业技术研究开发、挖潜改造、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等专项资金,对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补助、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节能技术改造。落实国家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节能积极性。拓展节能服务公司投融资渠道,鼓励采用PPP模式推进节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四)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深入推进节能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节能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普及节能知识,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宣传推广节能的先进经验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节能,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