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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华夏能源网  作者:华夏能源网  浏览次数:1020
 

9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下发核准告知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17日被核准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集团简称为“国家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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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点回顾

6月4日,中国神华、国电电力双双停牌,宣布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通知,获悉其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6月底前后,两公司分别公布2016年度股息派发方案。

中国神华、国电电力同时公布了2016年度股息派发方案。国电电力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7月4日发放;中国神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现金每股人民币 0.460 元(税前),7月10日发放。

7月3日晚同时公告继续停牌。

“交易对方为能源行业大型国企,交易涉及能源行业资产。并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发布的关于重组的报道,公司回应称重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方式正在商讨、论证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至8月4日。”

8月2日,在第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低碳减排论坛上,国电集团安全生产部处长关维竹公开表示,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的合并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新集团名称暂定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合并后,新公司总资产超过18000亿元,负债率60%以上。

牵手于七夕,8月28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国电电力的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中国神华的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至此,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数量降至98家。

根据神华公布的《关于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中国神华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15家火电公司股权及3家火电分支机构)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19家火电公司股权及3家火电分支机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

重组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体量排在中石油、国家电网、中石化之后。